明朝建立后,采取了与前代大不一样的外交政策,致力于建立以大明帝国为中心、符合中华传统礼法的朝贡体系。朝贡体系把贸易系统和进贡体制结合起来,在“厚往薄来”原则上规定了严格的朝贡贡期、贡道、勘合、宴赏等制度,传统的官方海外贸易的政治外交功能被发挥到极致,且完全为官方所垄断。同时实施的严厉海禁与朝贡贸易并行不悖,只要是前来“朝贡”的,不仅不予禁止,而且可以得到官方保护。

明四爪大铁锚,出土于广州市。通高3.4米,反映出明代广州造船业的发达和海上贸易的盛况。

坦桑尼亚15世纪古墓上的
中国明代青花瓷器,
相传为郑和船队所带来。
明初朝贡体系把中国对外贸易与交往垄断在官方渠道中,大大限制了唐宋以来东西方海外贸易蓬勃发展的势头。
历史刚刚进入15世纪,一场争夺皇权的战争在明朝内部惨烈展开,经过反复较量,燕王朱棣(1360-1424)成功推翻了建文帝(1399-1402年在位),登上皇帝宝座,并促成了世界航海史上的空前壮举——郑和下西洋。
作为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朱棣派遣郑和出使海外的一个目的固然是为了追查失踪的建文帝,另一方面更是为了仿效秦皇汉武,耀兵异域,彰显国威,营造一个“协和万邦,恩泽广被”的符合“正统”礼制的盛大朝贡体系。

明代的“南洋”
郑和七次下西洋,大多从太仓刘家港出发,泛海至福建,由福州五虎门扬帆出海,另外有两次从广东出海。郑和的船队规模浩大,最多时达2.7万人,船只200余艘,分宝船、马船、粮船、坐船、战船等不同功能的5种船型。船队使用罗盘,以瓷器、丝绸、金银等交易海外珍物,充分展示了明朝鼎盛时期雄厚的国力。
郑和七次下西洋,航程远达东南亚、南海、印度洋、波斯湾、东非海岸诸国,直接间接相关的国家和地区有56处。

郑和下西洋大大提高了明朝在国际上的声威,把朝贡贸易推到最鼎盛时期。据统计,永乐一朝(1403-1424)就有46个国家和地区先后239次由海路前来“朝贡”,其中渤泥(今文莱)、满剌加(今马来西亚马六甲)、苏禄(今菲律宾苏禄群岛)、古麻剌朗(今菲律宾棉兰老岛)4国先后有7个国王来过中国,与明王朝的交往最为密切。20世纪初,梁启超先生称赞郑和是与哥伦布、达伽马“并时而兴” 的海上巨人,是“全世界历史上所号称航海伟人。”69
郑和下西洋是中国皇权专制主义的政治产物,而不是明初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结果,对中国和世界的历史进程,并没有很大的影响。下西洋虽然壮观,但耗费了庞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明朝内部对此不乏反对声音。1430年,郑和再次出使占城、爪哇等17国,1433年病逝于古里,“下西洋”成为绝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