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7-9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上兴起了一大批国际贸易中心,阿拉伯帝国的巴格达、巴士拉、西拉夫、苏哈尔诸港,南亚的狮子国,东南亚的诃陵、室利佛逝(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唐帝国的交州、广州、福州、泉州、明州(今浙江宁波)、扬州,都是商业繁荣的国际贸易中心,其中尤以巴格达和广州最为繁华。
(一)“举世无双的城市”——巴格达
公元6世纪以后,生活在阿拉伯半岛沿岸和沙漠地区的闪米特族的一支——贝杜因人在先知穆罕默德的伊斯兰旗帜下统一了阿拉伯半岛。在穆罕默德和他的后继者的率领下,阿拉伯帝国以强大的攻势迅速征服了叙利亚、巴勒斯坦、伊拉克、伊朗和埃及,把很多富裕的城市,如埃及的亚历山大、叙利亚的大马士革、伊拉克的泰西封和巴士拉等都纳入其版图。公元661年,穆阿维叶在大马士革建立起了倭马亚王朝(661-750),因其旗帜尚白,中国唐代及以后的史书称之为“白衣大食”。这个封建军事帝国的版图西临大西洋,东至中亚地区与中国唐朝接壤,地跨亚、非、欧三大洲。
公元750年,笃信伊斯兰教的阿拔斯王朝(750-1258)推翻了倭马亚王朝,定都库法,后迁巴格达,中国文献称为“黑衣大食”。751年,阿拔斯王朝与唐朝在怛罗斯(今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发生战争,打败唐将高仙芝,唐朝势力从此退出中亚。在阿拔斯王朝统治下,伊斯兰文明经历了一个世纪左右的黄金时代。
阿拉伯帝国是中古时期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阿拉伯人继承了两河流域、尼罗河流域、地中海东岸盛极一时的古代文明,使得希腊文化与印度、叙利亚、波斯的文化相互交融,阿拉伯的科学家们在几代阿拔斯哈里发的支持下,在数学、天文学、化学、光学和医学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阿拉伯人创造了辉煌的物质文明,把巴格达建设成为一个惊人的财富中心和具有国际意义的都会,号称“古代世界的几座最强大的首都”,“一个举世无匹的城市”。
巴格达的商业贸易十分繁荣,那里的码头有好几里长,停泊着几百艘各种各样的船只,包括从中国来的大船和本地的羊皮筏子。市场上有从中国运来的瓷器、丝绸和麝香;有从印度和马来群岛运来的香料、矿物和染料;有从中亚突厥人的地区运来的红宝石、青金石和织造品;有从斯堪的纳维亚和俄罗斯运来的蜂蜜、黄蜡和毛皮;有从非洲东部运来的象牙和金粉。城里有专卖中国货的市场。帝国的各省区用驼队或船舶把本省的物产运到首都:从埃及运来大米、小麦和夏布,从叙利亚运来玻璃、五金和干果,从阿拉伯半岛运来锦缎、红宝石和武器,从波斯运来丝绸、香水和蔬菜。
除巴格达之外,阿拉伯帝国境内的巴士拉、尸罗夫、开罗、亚历山大港等口岸,都发展成著名的东西方贸易中心。西班牙与大马士革、巴格达和麦加之间的贸易也特别活跃。通过亚历山大港和君士坦丁堡,西班牙的产品能到达印度和中亚那样遥远的市场。
在阿拉伯社会,商人占据重要的地位。各种商业或手工业在市场里都有本行业的店铺。阿拉伯商人从巴格达和其他贸易港出发,航行到远东、欧洲和非洲,他们输出织造品、宝石、铜镜、料珠、香料、枣椰、蔗糖、棉织品、毛织品、钢铁工具和玻璃器皿;他们输入的货物,则有来自远东的香料、樟脑、丝绸和来自非洲的象牙和黑檀。
阿拉伯学者、旅行家马苏第(Al Masudi)在他的著作《黄金草原》说:中国的船只驶往阿曼、尸罗夫、法尔斯和巴林海岸、乌布拉和巴士拉,而这些地区的人也经常直接航行到中国。33 7-9世纪,阿拉伯商人在中国的广州港也逐渐形成了强大的势力。
(二)“阿拉伯人货物和中国货物的集散地”——广州
阿拉伯古典地理学名著《道里邦国志》记录了唐朝南部沿海的几个港口,首先是鲁金(Luqin,龙编,今越南河内),其次是唐朝最大的港口汉府(Khanfu,广府,今广州),还有汉久(Khanju,今福州;一说泉州)、刚突(Qantu,江都,今扬州)。34 这是唐朝最重要的四个对外贸易港口。

唐代胡人俑,征集于广州。
广州是唐代惟一设置市舶使的港口,也是世界著名的海港。“地当要会,俗号殷繁”,“外国之货日至,珠香象犀玳瑁,稀世之珍,溢于中国,不可胜用。” 35 于邵《送刘协律序》云:“南海,有国之重镇,北方之东西,中土之士庶, 连毂击,会合于其间者,日千百焉。”36
阿拉伯古籍也记载,广州是“阿拉伯商人的荟萃之地”,“尸罗夫商人聚集之地”。美国汉学家谢弗(E. H. Schafer)说:“南方所有的城市以及外国人聚居的所有乡镇,没有一处比广州巨大的海港更加繁荣的地方,阿拉伯人将广州称作‘Khanfu’,印度人则将广州称作‘China’”。
748年,唐代高僧鉴真(688-763)第5次东渡日本,海上遇飓风,飘到海南,辗转至广州,见到珠江中有众多来自印度、波斯等地的海船,装载的香药、珍宝堆积如山,居住在广州的外国人也很多,有狮子国人、大石国人、骨唐国人、白蛮、乌蛮等。唐朝末年,黄巢的军队攻占广州,据说死于战乱的外国侨民有12万人,有些记载更说有20万人。这些数字当然有夸大之处,但由此可见广州的外国商民确实不少。
为加强管理,唐朝按照里坊制度(城市居民住区按里坊划分的制度),在外国商民聚居区设置“蕃坊”。广州蕃坊出现在天宝(742-755)初年,位于城外西郊,范围包括今广州市中山路以南、人民路以东、大德路以北、解放路以西一带,以光塔街及其附近为中心。蕃坊委任蕃客大首领以自治。蕃客大首领由朝廷从蕃客中选拔,职能有三项:管理“纳泊脚,禁珍异”等贸易事务;指导宗教祈祷、仪式、寺院建设等宗教事务;处理诉讼等司法活动等。由于蕃坊中阿拉伯人、波斯人占多数,因而作为蕃坊领导者的蕃长一般由外国穆斯林居民中选出。唐政府通过市舶使联系蕃长,实施蕃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