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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共和国
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
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根据互相尊重主权、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或对外事务、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自一九七二年二月十九日起使外交关系正常化。


  阿根廷共和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阿根廷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阿根廷共和国对邻接其海岸的二百 范围以内的海域的管辖权。


  两国政府同意采取积极措施以发展两国间的贸易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同意,一俟行政手续和准备工作就绪,即互派大使。为此,两国政府同意按照国际法,在各自首都为对方建馆及其执行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                   阿根廷共和国
  驻罗马尼亚大使                   外交和宗教副国务秘书
  张海峰                       何塞·马利亚·鲁达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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