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中国文物"井喷式"增长
2008-03-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陕西石泉的明代城门、清代花屋、崖墓,成都双流的清代陈家水碾、清中期的农家四合院、明清坛罐窑遗址……这些在中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试点中涌现出来的新信息,令人目不暇接;经过二十年沉淀,第三次文物普查将会在多大程度上突破,值得期待。

    从以下数据可见一斑:在陕西三原县试点中复查已登记文物点一百一十四处,新发现一百七十六处;蒲城县复查一百六十六处,新发现二百五十六处;成都双流县华阳片区复查二十一处已登记文物点,新发现一百七十三处。仅从这三地的情况来看,新增文物点普遍翻番,而华阳片区竟达八倍还多。

    中国国家文物局文保司副司长李培松表示,这种“井喷”式增长在预计之中,第三次文物普查其实已经将“文物”的概念进行了扩展。“此次文物普查范围是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类文物。工业遗产、乡土建筑是首次进入文物普查范畴,例如一些老厂房、民国建筑、乡村民居等,因为离的年代近就不受重视,结果就是这些离得近的遗产反而更容易遭受损坏”。

    在成都双流县华阳镇香山村二组,记者看到一座清代中期的农家四合院。专门从事古建研究的高级工程师朱翠华介绍,“房屋采用典型的穿斗结构,作为务农普通百姓的住宅,为方便晾晒东西,庭院无树且宽大;雕花木件比较精致。”这样一座颇具川西平原特色的四合院,记录了当年人们的生活习俗、建筑方式,二十年前的第二次全国普查并没有登记在案,曾经的大门、围墙已经湮灭在时光中。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副主任刘小和说,将乡土建筑、工业遗产纳入文物普查范围,是这次普查工作的重要突破,体现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可和重视。

    事实上,本次普查由“文物”走向“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二00五年底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也是中国第一次在国务院文件中使用“文化遗产”一词。

    据了解,第三次文物普查将充分运用信息网络、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文物普查的时效性和相关标本、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完整性。在为期两年半、数万人参加的田野普查中,GPS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的科技手段都将在现场运用。在此基础上,中国将首次建立全国不可移动文物基础数据库和电子地图。

    经过田野调查和室内汇总、复查后,预计将于二0一一年正式向国民提供一份详细的文物名录;而国家文物名录在过去都是不对外公布的。

    “公布也是文物保护的一种手段”,李培松表示,一方面利于宣传,另一方面也利于社会监督,将文物置于民众和媒体的监督之下,得到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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