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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欧会议的基本情况
   亚欧会议组织机制
   中国参与亚欧会议政治对话
   中国参与亚欧会议经贸合作
   中国参与亚欧会议社会文化及其他领域合作
   附录一 中国国家领导人发言
   附录二 中国各部门领导人讲话
   附录三 政治领域文件资料
   附录四 经贸领域文件资料
   附录五 学术、文化、人际交流领域文件资料
   附录六 亚欧会议大事记
 
亚欧经济部长会议“高级别会议”声明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至十七日,荷兰鹿特丹

  1.2005年9月16至17日,亚欧经济部长会议 “高级别会议”在荷兰的鹿特丹举行。荷兰副首相兼经济事务大臣布林克霍斯特与英国贸易国务部长皮尔森出席了开幕式,布鲁茨玛先生主持了会议。亚洲十三个国家和欧盟二十五个成员国分管贸易和投资事务的高级官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印度尼西亚和韩国为亚洲协调员,欧盟理事会主席国英国和欧委会为欧洲协调员。

  2.在开幕词中,布林克霍斯特先生强调了本次会议的重要性,在极其重要的世贸组织香港部长级会议召开之前,刚刚扩大的亚欧会议成员讨论影响他们贸易与投资关系的重大经济议题,机会难得。他提出,目前油价达到历史新高,亚欧会议伙伴亟需考虑能源问题,并指出随着全球与区域经济发展,亚欧联系愈发需要加强。

  巩固经济关系

  3.第十届亚欧会议贸易投资高官会于2005年7月18日-19日在中国青岛举行。中国作为东道国介绍了亚欧贸易投资高官们通过的主要会议成果和建议。

  4.亚欧会议伙伴赞赏过去两年为推动实施《贸易便利行动计划》和《投资促进行动计划》所做出的努力,包括实现了第十次亚欧贸易投资高官会《主席声明》中所提及的《贸易便利行动计划2002-2004年具体目标》。

  5.亚欧会议伙伴特别重申,未来的活动将集中于为数不多的几个优先领域,以迅速采取行动降低或消除贸易壁垒。亚欧会议伙伴批准了三项新倡议,即中国举办“旅游合作论坛暨博览会”、葡萄牙举办“旅游研讨会”以及日本和欧委会共同举办“能源研讨会”。此外,亚欧会议伙伴欢迎中国于2005年主办“第5届亚欧会议电子商务论坛”。

  6.作为《河内宣言》的后续活动,“亚欧会议贸易投资博览会”于2005年9月7-11日在中国厦门举行。亚欧会议伙伴对此次博览会所取得的成果表示欢迎。

  加强与工商界的交流

  7.第十届亚欧工商论坛将于2006年在芬兰与第六届亚欧首脑会议同期举行。论坛主席克里斯托夫?塔塞尔提出了对亚欧两大洲的商业发展具有关键意义以及亚欧会议成员政府可发挥作用的一系列问题。他强调将通过确定一系列简明的、符合亚欧商业利益、具有时效性且各方关注的议题,以提高会议的代表性,吸引更多工商界的参与。

  8.亚欧会议伙伴欢迎主席为延续和协调亚欧工商论坛所做的努力,并认识到要继续保证亚欧经济领域活动的合理性和相关性,必须鼓励商界更积极、务实地参与亚欧进程,包括加强工商界代表与亚欧会议成员领导人和部长们之间的交流。亚欧会议伙伴鼓励工商界更加关注《贸易便利行动计划》和《投资促进行动计划》,寻找其感兴趣的目标和具体活动,并提出未来亚欧经济领域合作活动的具体要求。

  迎接全球和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9.亚欧会议伙伴注意到在亚洲和欧洲持续、迅速发展的双边和区域贸易安排,并探讨了其对未来亚欧关系的潜在影响。他们强调了各成员加强协调的重要性,因为这样能提高对区域贸易安排益处的共同认识,确保共同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10.亚欧会议伙伴还讨论了区域贸易安排对多边贸易体制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帮助成员们形成统一认识。他们强调,区域贸易安排能够通过促进更快更广泛的贸易自由化和一体化,巩固和加强世贸组织规则。他们还确定了一些有效措施,以帮助区域贸易安排的参与方实现上述积极目标并提高区域贸易安排质量。许多代表特别强调,亚欧会议成员重要的是共同努力提高区域贸易安排的质量,同时需要进一步澄清和改进世贸组织有关区域贸易安排的规定。

  加强亚欧会议成员未来的能源合作

  11.会议赞同亚欧会议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工作组建议亚欧两大洲共同关注能源问题,并促进双方在能源方面的政策对话。会议安排了有关能源问题的特别会议,这是亚欧会议伙伴首次讨论能源问题,为确定未来需要关注的相关问题提供了机会。

  12.荷兰皇家壳牌公司首席执行官范德伟出席会议并发言。范德伟在发言中强调了亚欧会议伙伴面临的三个挑战,即能源供应安全,二氧化碳排放和持续稳定的投资框架。

  13.亚欧会议伙伴表示有兴趣在能源领域开展更加紧密的合作,并欢迎日本在国际能源论坛发起的石油数据联合倡议的基础上,于2006年1月和欧盟共同举办能源研讨会。

  14.亚欧会议伙伴强调,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以提高炼油能力和各种可再生能源开发十分重要。

  推动多哈发展议程

  15.亚欧会议伙伴承诺将始终不移地推动多哈发展议程在2006年取得积极且平衡的结果,认为这是在不断加强的多边规则基础上进一步开放贸易和支持发展的独特机遇。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都应有紧迫感,积极采取行动,推动2005年12月13-18日在香港举行的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取得实质性进展。

  16.会议认为,多哈发展议程谈判应在所有领域取得切实的进展,并关注世贸组织所有成员的需要和利益。会议尤其要强调改善市场准入,特别是要改善关系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出口产品的市场准入,以便有利于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和发展。

  17.农产品问题是哈发展议程的中心议题,在此问题上,会议认为应在三个支柱领域同步取得平衡的进展。会议注意到20国协调组所提交的重要建议。亚欧会议伙伴还重申其承诺,决心实质性削减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并在可信的时间框架内逐步取消所有形式的出口支持。会议还提出了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等问题。

  18.在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上,亚欧会议伙伴承诺继续取得实质性进展,以期在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模式的核心因素方面达成完全一致,从而在市场准入方面取得实质性的、有商业意义的进展。许多国家特别表示,支持瑞士公式及谈判得出的系数,认为应将其作为核心的关税削减模式,并按税号逐条适用。谈判结果应使所有成员获益,解决成员间目前在关税水平上的差异。考虑到在减让承诺上的非完全互惠原则,还应通过在不同成员间,以及一成员内部降低关税水平并统一关税水平来消除分歧。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考虑到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需要和利益,也是必要的。亚欧会议伙伴同样注意到,需要达成共识,在自愿基础上进行部门开放。这些部门开放应扩大现有的部门协定,并给予发展中成员足够的灵活性,或促进通过减让公式无法实现的更和谐的结果,尤其是在发展中成员有实际利益的一些特定产品或子行业中。

  19.在服务业方面,亚欧会议伙伴认为应当加强努力,推动谈判取得实质性的最终成果。因此,会上也谈到了有关互补方式的问题。敦促尚未出价的成员方尽快提交出价。

  20.在发展问题上,亚欧会议伙伴强调应努力推动香港会议达成意义深远的一揽子特殊差别待遇,至少应当包括5个最不发达国家的提案和坎昆会议遗留的28个提案。亚欧会议伙伴注意到,新成员的特殊关注应当予以有效解议注意到20国协调组所提交的重要建议。亚欧会议伙伴还重申其承诺,决心实质性削减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并在可信的时间框架内逐步取消所有形式的出口支持。会议还提出了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等问题。

  18.在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上,亚欧会议伙伴承诺继续取得实质性进展,以期在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模式的核心因素方面达成完全一致,从而在市场准入方面取得实质性的、有商业意义的进展。许多国家特别表示,支持瑞士公式及谈判得出的系数,认为应将其作为核心的关税削减模式,并按税号逐条适用。谈判结果应使所有成员获益,解决成员间目前在关税水平上的差异。考虑到在减让承诺上的非完全互惠原则,还应通过在不同成员间,以及一成员内部降低关税水平并统一关税水平来消除分歧。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考虑到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需要和利益,也是必要的。亚欧会议伙伴同样注意到,需要达成共识,在自愿基础上进行部门开放。这些部门开放应扩大现有的部门协定,并给予发展中成员足够的灵活性,或促进通过减让公式无法实现的更和谐的结果,尤其是在发展中成员有实际利益的一些特定产品或子行业中。

  19.在服务业方面,亚欧会议伙伴认为应当加强努力,推动谈判取得实质性的最终成果。因此,会上也谈到了有关互补方式的问题。敦促尚未出价的成员方尽快提交出价。

  20.在发展问题上,亚欧会议伙伴强调应努力推动香港会议达成意义深远的一揽子特殊差别待遇,至少应当包括5个最不发达国家的提案和坎昆会议遗留的28个提案。亚欧会议伙伴注意到,新成员的特殊关注应当予以有效解决。发达国家必须提高与贸易有关的发展援助的数量、质量并加强协调。会议对本轮发展议程做出了重要贡献,各方一致认为,发达国家和有条件的发展中国家应确定目标,对所有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出口产品给予免税和取消配额待遇。

  21.会议认为,进一步推动贸易自由化应与加强和发展包括区域贸易安排在内的世贸组织规则齐头并进。会议还提及了反倾销规则,凸显出该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的必要性。会议还强调,至少应在香港会议之后开始以文本为基础的谈判。此外,会议还提及有必要在地理标识谈判上取得进展。

  22.在贸易便利化问题上,亚欧会议伙伴承诺将继续积极进行谈判,同时指出必须重视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以支持他们进行必要的改革。各方应当制定出一个富有意义的一揽子规则并在香港会议上通过,以便能够开始以文本为基础的贸易便利化谈判。

  23.亚欧会议伙伴还重申,他们支持越南和老挝尽快结束入世谈判,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24.亚欧会议伙伴表示,感谢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素帕猜-帕尼帕滴博士在过去三年中所做的工作,并将全力支持于2005年9月1日履新的总干事、前欧盟贸易委员帕斯卡尔·拉米。

  后续工作及下届会议

  25.芬兰向亚欧会议伙伴通报了将于2006年9月14-15日在赫尔辛基召开的亚欧首脑会议的筹备工作。此次会议上,各国首脑及政府领导人将讨论亚欧经济合作的重要问题。根据京都亚欧外长会议《主席声明》的建议,首脑会议将讨论有关能源问题。同时会议还可能探讨竞争力和全球化等问题。

  26.亚欧会议伙伴同意,下届经济部长会议应于第六届亚欧首脑会议之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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