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欧首脑会议是亚欧合作机制中最重要的一环。中国历来重视首脑会议,并谋求积极发挥作用。中国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出席了首届亚欧首脑会议,朱镕基总理出席了第二、第三和第四届亚欧首脑会议,温家宝总理出席了第五届亚欧首脑会议。
一、中国参与首届亚欧首脑会议
李鹏总理出席了1996年3月在泰国曼谷举行的首届亚欧首脑会议,发表了题为《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亚欧新型伙伴关系》的讲话,高度评价了亚欧合作机制创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且指出亚欧新型伙伴关系应具备五个基本特征,即:1.相互尊重,平等相待;2.求同存异,彼此借鉴;3.增进了解,建立信任;4.互利互惠,优势互补;5.面向未来,共同发展。

1996年3月,首届亚欧首脑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
李鹏同时指出,随着经济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日益上升,探讨亚欧合作应当把经济合作放在首要位置,作为亚欧伙伴关系的重要基础。并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取消贸易歧视,反对贸易制裁,促进贸易发展。
——进一步促进相互投资。建议成立专家小组,就两大洲之间投资现状、前景和未来措施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报告。
——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农业技术、环境保护技术、企业的技术改造与更新,应该成为双方加强合作和技术转让的重点。提议由专家小组就技术交流与合作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行动建议。
——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帮助贫困地区的人民掌握生产开发技能,加强教育交流和职业培训方面的合作。
二、中国与第二届亚欧首脑会议
朱镕基总理出席了1998年4月在英国伦敦举行的第二届亚欧首脑会议,发表题为《加强互利合作 促进共同发展》的讲话,积极评价了亚欧会议取得的进展,阐述了对亚洲金融危机的看法,指出为进一步加强亚欧互利合作,亚欧需不断扩大经贸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朱镕基关于召开亚欧科技部长会议的倡议得到亚欧各方一致支持。

1998年4月,第二届亚欧首脑会议在英国伦敦举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亚欧之间的互利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中国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要不断扩大经贸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始终坚持以经贸合作为重点,发挥各自优势,开辟多种合作渠道,不仅加强大企业之间的合作,还要加强中小企业之间的交流。
——要进一步加强科技领域的合作。发达国家应放宽技术转让的限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先进技术,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发展中国家的科技水平,而且符合发达国家的自身利益。为此,中国倡议召开“亚欧科技部长会议”。中国愿意承办这次会议。
——要密切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亚欧各国要着眼于长远发展,加强相互协调与支持,密切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资金援助计划,共同防范和抵御金融风险。
——要加强政治对话与磋商。本着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循序渐进的原则,妥善处理彼此的分歧。
三、中国与第三届亚欧首脑会议
朱镕基总理出席了2000年10月在韩国汉城举行的第三届亚欧首脑会议,发表了题为《发展新世纪亚欧伙伴关系》的讲话,积极评价亚欧会议进程,提出进一步扩大亚欧经贸、科技等领域合作的五点主张:
1. 适应优化产业结构需要,扩大亚欧贸易和投资合作。一是在发展高技术产业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方面加强合作,欧洲成员应在技术转让、增加对外投资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积极鼓励和支持欧洲跨国公司在亚洲国家投资设厂的同时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参与亚洲大中型企业的改组改造,发展合资与合作经营。二是进一步推进金融领域的合作。在强化金融监管,加强对国际短期资本流动的监测,以及培训国际金融和金融管理人才等方面,开展对双方有益的合作和交流。三是双方应更加开放市场,在扩大市场准入领域、减少数量限制和消除非关税壁垒等方面,采取更加积极的步骤,使双方进出口贸易有更大发展。
2. 进一步加强亚欧科技交流,深化科技合作。为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新形势,双方应着重围绕研究和开发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及其应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以促进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共服务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的信息化。
3. 重视人才培养,促进教育领域合作。人力资源开发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也是亚欧合作的一个重要领域。双方可通过建立若干合作项目,加大对处境不利地区和人群的教育资助,支持发展中成员在其急需发展的学科同发达成员合作办学。
4. 着眼于可持续发展,推动环境保护和农业领域的合作。建议召开一次亚欧环境部长会议,以推进亚欧会议框架下的环境合作进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双方可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产品深加工技术以及发展生态农业等方面加强合作。
5. 积极创造条件,拓展亚欧合作新领域。朱镕基在会上提出召开亚欧环境部长会议、亚欧森林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和亚欧执法机构打击跨国犯罪研讨会等倡议,得到了亚欧各方的一致支持。
四、中国与第四届亚欧首脑会议
朱镕基总理出席了2002年9月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第四届亚欧首脑会议,发表了题为《携手共创亚欧合作新局面》的讲话,提出进一步加强亚欧对话与合作的六点主张:
1. 加强政治对话与磋商,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对于反恐,中国提出自己看法:发挥联合国在和平解决争端和反恐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加强亚欧会议成员之间的磋商和协调,探讨反恐合作的具体措施。反对恐怖主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既要重视反恐合作,更要重视发展合作。发展是关乎世界各国人民福祉的关键问题,也是从根本上消除恐怖主义的重要条件。
2. 深化和提升经贸关系,夯实亚欧合作基础。一是以促进贸易便利化和改善投资环境为重点;二是充分发挥企业界的作用,开展公司治理方面的经验交流;三是加强高科技领域合作;四是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亚欧经贸往来出现的问题;五是加强国际贸易方面的协调,并努力推动新一轮全球多边贸易谈判取得共赢的成果。
3. 增加环境与农业领域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双方可重点落实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所达成的共识,包括推动《京都议定书》早日生效,深化现有合作,增加合作技术含量。亚欧农业发展有很强的互补性,亚欧会议各成员可探索多种形式,扩大农业技术合作。
4. 促进人才培养与交流,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合作。根据互利互惠原则,发挥各自优势,增加人员往来,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合作机制。
5. 拓宽亚欧文明交流,推动共同进步。倡议举办“亚欧会议文明与文化会议”,推动亚洲和欧洲人民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6. 扩大国际事务协调与合作,发挥亚欧会议重要影响。根据历届亚欧首脑会议确定的有关原则,继续开展关于联合国事务的磋商,逐步充实磋商内容,建立和完善不同级别的磋商机制,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际和地区问题采取共同行动。
朱镕基总理提出召开亚欧会议打击恐怖主义研讨会、亚欧会议农业合作高级别会议和亚欧会议文化与文明会议等倡议,得到与会各方的普遍支持。
五、中国与第五届亚欧首脑会议
温家宝总理出席了2004年10月在越南河内举行的第五届亚欧首脑会议,发表了题为《加强对话合作,深化伙伴关系》的讲话。提出进一步充实、加强亚欧新型全面伙伴关系的四点主张:
1. 坚持对话协商,增进政治互信。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支持对联合国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革,使其提高处理国际事务的权威性,增强应对威胁和挑战的能力。在亚欧会议框架内开展合作,防范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有效应对武器扩散、非法移民、跨国犯罪和艾滋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
2. 加强经济交流,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和共同繁荣。中国支持本届会议以经贸合作为重点,通过《亚欧会议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宣言》。要深化《贸易便利行动计划》和《投资促进行动计划》框架下的合作,继续致力于消除贸易壁垒,改善投资环境。要充分发挥亚欧工商论坛作用,加强政府和工商界的互动交流,积极开展经贸交流活动。要加强中小企业合作,创造商业机会,促进亚欧贸易投资双向流动。
3. 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促进各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针对亚欧各国在发展水平上的不平衡性,亚欧会议应积极开展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项目,努力缩小亚欧成员间的发展差距,在减少贫困、社会发展、结构调整和公共卫生等方面,加大对本地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贫困国家的支持,推动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4. 积极开展文明对话与文化交流,尊重和维护文化多样性。中国与法国共同提出《亚欧会议文化与文明对话宣言》,希望亚欧各国在联合国及其教科文组织内加强协调合作,推动国际社会积极开展不同文明对话,完善国际立法,有效保护文化多样性。温家宝在会上提出召开亚欧政党青年组织领导人论坛和亚欧贸易与投资博览会等倡议,得到各方一致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