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亚欧会议总检察长会议
亚欧会议总检察长会议是亚欧会议框架内司法领域的重要会议,是由中国发起,印度尼西亚、英国和荷兰共同倡议举行的。
2005年12月9日至12日,首届亚欧会议总检察长会议在中国深圳举行。

2005年12月9日至12日,首届亚欧会议总检察长会议在中国深圳举行。
会议主题为“合作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建设和谐稳定繁荣社会”。与会代表重点就反腐败国际合作,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贩毒,加强人员培训及信息、技术交流等问题广泛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并通过了《亚欧会议总检察长会议联合宣言》。

首届亚欧会议总检察长会议主会场
会议发表的《亚欧会议总检察长会议宣言》认为,打击与预防跨国有组织犯罪,有必要在司法领域就五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合作:
——落实《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他有关公约、法律文件的规定,在打击跨国犯罪、腐败犯罪、洗钱犯罪、恐怖主义、非法贩卖毒品、武器、贩卖人口(妇女和儿童)及其他跨国有组织犯罪方面开展紧密协作。
——切实履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以及区域性、区际性司法合作协定,落实和深化成员国最高检察机关之间业已存在的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的规定内容。积极开展相互间的司法协助工作,在互涉案件的调查取证、缉捕和引渡罪犯、涉案款物追缴返还等领域进行合作,相互依法提供司法协助。
——拓宽司法合作渠道,提高合作效率,探索建立检察机关直接合作机制。
——建立有效的司法信息交换机制,相互交换有关司法改革、执法实践以及打击犯罪等方面的信息。
——加强检察机关之间的交流,互派代表团进行考察、访问,相互开展检察业务培训,学习和借鉴检察工作经验。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国内问题国际化、国际问题国内化的趋势凸现。跨国犯罪、恐怖主义、移民难民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提上议事日程。此类问题对于一国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增长,要处理好这类跨国犯罪问题,司法合作尤其重要。因此,中国倡议并主办的亚欧会议总检察长会议意义尤显重大。
二、亚欧执法机构打击跨国犯罪研讨会
2001年9月中国还主办亚欧执法机构打击跨国犯罪研讨会。此次会议由中国和意大利共同倡导举行,于2001年9月17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这是亚欧会议成员国的执法机构首次就打击跨国犯罪问题举行研讨会。
会上,亚欧会议各国执法机构代表围绕“加强亚欧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的主题,以研究防范和打击跨国经济犯罪活动、国际恐怖活动和非法移民活动的对策,探讨更为有效的亚欧各国打击跨国犯罪的合作机制和措施,加强亚欧各国执法机构的协调为议题,进行了广泛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最终在加强亚欧执法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方面达成了一些共识。
代表们强调,根据当前跨国犯罪的发展形势,亚欧会议各国执法机构应加强协作,着重防范和打击。亚欧会议各国执法机构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不懈的努力:
一、增进了解,建立信任。按照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求同存异、协商一致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交流,增进了解,扩大共识,共同维护亚欧地区的安宁和稳定;
二、健全机制,充实内容。完善和充实亚欧执法机构打击跨国犯罪研讨会的会晤机制,带动亚欧执法机构负责人的会晤,促进执法各领域的具体合作,从而在亚欧会议框架内形成亚欧执法机构多层面的会晤机制,并逐步将会晤机制发展成合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加强合作。建立双边和多边的打击跨国犯罪协作机制,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采取综合对策,针对不同的犯罪类型,分目标、分步骤、分层次地加以实施;
四、求同存异,彼此尊重。遵守国际法准则和国际社会打击跨国犯罪的有关公约,坚持尊重各国主权、广泛参与、共担责任原则。各国有权根据本国立法和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打击和惩治跨国犯罪。
与会代表认为,亚欧会议各国执法机构应以这次研讨会为开端,逐步建立和完善亚欧执法机构打击跨国犯罪研讨会的会晤机制,加强各国执法思想、执法理论的相互交流,积极开展情报信息交流,保持工作层面接触,促进亚欧执法机构各领域的具体合作,并通过缔结刑事司法协助的双边、多边条约,逐步形成一个长期的执法合作机制。
亚欧执法机构打击跨国犯罪研讨会给中国执法机构提供了一个学习与交流的好机会,进一步增进了中国与亚欧会议各国执法机构同行们的友谊与合作。同时,这次会议对世界各国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的立法和实践将产生积极影响,也必将促进国际社会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的进一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