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以来,中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程度大幅度提高,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但与此同时,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已经进入高发期。化解中外贸易摩擦成为今后中国和平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消除引发中外贸易摩擦的自身因素
“正人先正己”,化解中外贸易摩擦应该“从我做起”,通过经济发展战略、体制和政策的调整,消除引发中外贸易摩擦的自身因素。

2003年7月20日,为期三天的《WTO与反倾销知识培训班》课程在厦门国际会展
中心圆满结束
在经济发展战略上,摒弃传统的“出口至上”战略。必须看到,中国国内市场也是世界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被世界公认为需求增长最快、潜力也最大的市场。要进军世界市场,首先要占领国内市场。不能在盲目进军国际市场的同时,把国内市场拱手让人。
2. 在经济体制和制度方面,应该按照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彻底转变政府职能,尽快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价格和市场改革,以消除可能诱发国际贸易摩擦的因素。
3. 遵守WTO的贸易自由化原则。按照加入WTO的承诺,逐步开放国内市场,建立开放型经济。要彻底摒弃贸易保护主义观念,一方面我们要信守承诺,继续坚定地开放市场,同时要通过体制创新和政策调整,避免国内相关产业受到较大冲击。
4. 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观念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政府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有效地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5. 慎用贸易救济措施。作为国际规则允许的保护措施、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可以使用,但除非万不得已不要使用。在动用贸易救济措施时,不仅要衡量受保护产业的收益,更要计算相关产业受到的损害、只有在得绝对大于失的情况下方可动用保障措施。否则,不仅对国内经济来说得不偿失,而且很可能会引起国际贸易摩擦。
6. 采用国际规则和标准。树立国际化观念,尽可能采用国际经济规则和国际技术标准。新的国内规则和标准要尽量与国际规则和标准保持一致或“兼容”,使得国际标准向新国家标准的转换简单便捷,并且不必付出太大的成本。

2006年4月,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与龙岗区贸
易工业局于联合举办“应对贸易摩擦与提升产业国际
竞争力”系列专题讲座
二、构建国际贸易摩擦的企业应对体系
企业是中国对外经济活动的“主角”,也是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角。面对日益频繁的中外贸易摩擦中,国内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尽可能避免陷入国际贸易摩擦。一旦遭遇摩擦,又要积极应对,有效化解。

2002年11月,“WTO与行业协会”专题论坛在上海举行
1. 健全企业制度。中国企业要避免陷入国际贸易摩擦,必须首先要通过健全制度和加强管理来规范自身行为。当务之急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国际标准和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2. 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面对国际贸易摩擦,国内企业的正确选择只能是积极应对。只有积极应对,才能有获胜的希望。
3. 掌握技巧和策略。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企业不仅要有勇气,而且要有技巧。要在“打国际官司”时获得对本企业最有利的成果,必须按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要求,在每个程序上都认真应对。
4. 建立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行业协会体制。作为一个行业所有企业的合作组织,行业协会是代表本行业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最佳“角色”。中国的行业协会体制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的需要,限制了其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中的作用。应该根据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的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尽早对行业协会进行彻底改革。
今后一段时期,中国贸易摩擦应对工作将面临较大压力,形势十分严峻。而目前中国出口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化解贸易摩擦中的作用还不到位,应对贸易摩擦的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亟待提高。

2003年5月,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企业代表团
赴澳大利亚,与澳外贸部、司法海关部官员就修改反倾
销法案进行会

2004年5月13日,广东省扶持民营进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珠海)培训班
在珠海市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三、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与完善,促进他国的贸易自由化
贸易保护主义是中国频繁遭遇国际贸易摩擦的根源,通过有效的多边贸易规则来约束世界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是中国化解国际贸易摩擦的根本途经。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逐步推进世界范围的贸易自由化,为国内企业和整个经济发展提供稳定有利的国际环境。正在进行的多哈回合谈判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参与的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这为中国完善国际经济规则和促进他国的贸易自由化提供了大好机会。中国积极参与多哈回合谈判,为谈判的早日成功和多边贸易规则的完善做出自己的贡献。

2005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

第六次世贸组织部长会议通过香港宣言,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拉米
把1个权槌移交给香港部长级会议主席曾俊华,标志会议成功完成
1. 完善WTO的中性规则,即无论发达成员还是发展中成员都容易滥用、并且对所有WTO成员都不利的规则,特别是争端解决规则和反倾销规则,以尽量减少这些规则存在的漏洞,避免其他国家利用规则漏洞来限制中国产品出口和挑起中外贸易摩擦。
2. 完善约束发达国家的规则。首先是约束发达国家切实履行以往开放市场的承诺,特别是纺织品和服装市场开放以及削减农产品补贴方面的承诺;同时要求发达国家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特别是扩大发展中国家优势产品的市场准入,如工业品的“关税峰”和关税升级问题、农产品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问题等;另外在贸易与环境保护标准等新议题的谈判中,尽量反映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利益。
3. 完善约束发展中成员的规则。贸易保护主义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保护行为也日益凸现,严重阻碍了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相互贸易,特别是使中国深受其害。我们应该转变观念,通过完善有关规则,促进发展中国家国内市场的开放。
在2005年12月WTO第六次部长级会议上,中国代表代表团经过与各方磋商,与会的各成员部长通过了《香港宣言》。宣言中有四条和中国密切相关,它们对中国都是有现实意义和具体价值的。
第一,宣言第五十八段有一个规定:由于新成员在加入WTO的谈判中做出了广泛的承诺,新成员的特殊情况将在谈判中予以考虑。这意味着在今后的谈判中,要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新成员所享受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做出具体规定,以减轻这些新成员在新一轮市场开放中的压力。
第二,宣言第七段规定,发展中国家可以自主指定一定数量的农产品作为特殊产品并有权使用特殊保障机制。这样,中国的一些弱势农产品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免予减让或少做减让。也就是说,中国不管是作为新成员还是发展中成员,在农产品方面可以获得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的保护,享有免减和少减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中国一直要求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在宣言中已经得到明确、具体的体现。
第三,在农业方面,宣言第五段规定,没有综合支持总量的发展中成员的微量允许可以免予削减。中国现在所用的微量允许实际上微不足道,也就3亿美元;美国实际用的是70亿美元,欧盟还要大得多。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中国加入WTO的时候对AMS的承诺是零,这就意味着中国在多哈回合谈判中不需要对农业的国内支援再进行削减。
第四,宣言第十四、十五段规定,非农产品减税公式采用多个系数的瑞士公式,而且发展中成员的灵活性条款是谈判模式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既有利于促进世界范围内工业制成品的市场开放,也有助于发展中成员对一些敏感产业给予适当的保护。
四、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在保障世界贸易组织各协议实施以及解决成员间贸易争端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国际贸易顺利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环境。世界贸易组织前总干事鲁杰罗说,如果不提及争端解决机制,任何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就的评论就不完整。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支柱,是世界贸易组织对全球经济稳定的最独特贡献。
诉诸WTO是应对中外贸易摩擦的“最后的防线”,应该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维护本国的正当权益。
1.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一个较为有效的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发展中国家贸易和经济发展的“保护伞”。WTO争端解决机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更有效的解决纠纷与争端的途径,可以使发展中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摆脱由于经济实力较弱而造成的被动地位。从WTO争端解决的实践来看,无论是作为申诉方还是被诉方,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利益都得到了较为有效的保护。
2. 作为WTO的正式成员,中国也可以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化解国际贸易摩擦和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采取有效手段,充分发挥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化解中外贸易摩擦中的重要作用。
3. 技巧比态度更重要。要有效发挥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不仅要积极利用,而且要善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