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谈判中,旅游业归属于《服务贸易协定》。该协定涉及到的服务业共有12大类,旅游业是其中一个大类,被称为“旅游及相关服务”。
一、中国旅游业入世的承诺
据来自国家旅游局的信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旅游业入世的承诺主要集中在饭店、餐馆及旅行社几个方面。根据承诺,符合条件的外国服务提供者可以在中国政府指定的旅游度假村区和北京、上海、广西和西安开办中外合资旅行社;不迟于2003年12月31日,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中国建设、发展和经营饭店、餐馆将不再受企业设立形式和股权方面的限制;不迟于2003年1月1日,旅行社行业将允许外资控股;不迟于2005年12月31日,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旅行社,要求满足主要从事度假旅游业务且年收入超过5000万元两个条件;不迟于2005年12月31日,取消对合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但合资旅行社不能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二、旅游业履约状况与进展
入世以来,以中国旅游业认真履行世贸规则,积极兑现入世承诺,旅游市场对外开放不断迈出新的步伐,受到了WTO有关成员的积极肯定和评价。当人们细察正在阔步疾行的中国旅游业,就会发现几年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有关旅游服务业开放的承诺已经全部提前兑现。

1992年开业的五星级酒店北京凯宾斯基饭店
中国饭店业已全面开放,全球主要大型国际饭店集团都已进入中国市场。饭店业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旅游业利用外资最早、最快、最多的领域。入世以前,利用外资建设的饭店,就不仅有中方控股的合资饭店,还包括一些外方控股、外方独资的饭店。为了管理好这些外资饭店,国家允许投资者从境外聘请饭店管理集团、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以后连内资饭店也学习和采用了这一做法,实际上就等于在“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方面已无限制。入世以后,为了全面落实中国的入世承诺,针对“境外消费”没有限制的承诺内容,将涉外饭店星级标准修订为饭店星级标准,把旅游饭店的统计对象由原来的涉外饭店修改为星级饭店,实现了中国饭店统计口径与世界旅游业的接轨。到2001年底,全国共有星级饭店7358座,其中,外商投资268座、5.82万间,占总数的3.6%和7.1%;港澳台投资的饭店有324座、6.78万间,分别占总数的4.4%、8.3%。而入世一年后,全国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兴建的星级饭店已达686家,实现营业收入269.73亿元,上缴营业税13.86亿元。

2006年3月29日,世界旅游集团五强之一的Kuoni集
团(瑞士旅业)宣布将在广州设立独资旅行社——胜景
旅游(广东)有限公司
入世以来,旅行社业开放进程明显加快。2003年7月18日,中国国家旅游局提前4年多兑现入世承诺,批准成立了中国第一家外商独资旅行社——日航国际旅行社(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共有11家中外合资旅行社和7家外资独资旅行社得到了经营许可。中国还积极推动有实力的中国旅游企业到国外拓展业务。
2003年6月12日,中国公布了《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旅游业在加快兑现入世承诺方面又向前迈出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双重审批,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就可在中国设立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的旅行社。根据有关规定,投资中国旅游业的外国旅游经营者应当为旅行社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年旅游经营总额须在4000万美元以上并且是其本国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外资旅行社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也不能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赴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除此之外,外商投资旅行社享受与内资旅行社同等待遇。外国旅行社经批准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但该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经营旅游业务。
截止2005年9月,中国公民可以组团前往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已达76个,包括香港、澳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越南、柬埔寨、缅甸、文莱、尼泊尔、印度尼西亚、马耳他、土耳其、埃及、德国、印度、马尔代夫、斯里兰卡、南非、克罗地亚、匈牙利、巴基斯坦、古巴、希腊、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芬兰、瑞典、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塞浦路斯、丹麦、冰岛、爱尔兰、挪威、罗马尼亚、瑞士、列支敦士登、埃塞俄比亚、津巴布韦、坦桑尼亚、毛里求斯、突尼斯、塞舌尔、肯尼亚、赞比亚、约旦、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斐济、瓦努阿图、英国、智利、牙买加、俄罗斯、巴西、墨西哥、秘鲁、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老挝。

出国旅游的广告经常刊登在中国的报刊上,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中国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