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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海五国”到上海合作组织
   中国积极开展多边外交
   促进地区合作安全
   上海合作组织加强区域经济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
   中国参与上海合作组织合作项目
   附录一 中国国家领导人讲话
   附录二 中国各部门领导人讲话
   附录三 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文件
   附录四 外交领域文件资料
   附录五 军事领域文件资料
   附录六 反恐领域文件资料
   附录七 经贸领域文件资料
 
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
    为了确保上海合作组织有效运作,使之在国际生活中不断发挥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六国经过研究协商,决定设立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两个常设机构。从2003年11月起,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开始进入技术性启动阶段。经过各方的努力,2004年1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正式成立。秘书处的成立对上海合作组织的正常运作和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2004年6月17日,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正式挂牌,表明上海合作组织已经完成了初创时期的机制建设,进入了务实合作的新阶段。
 
  
  ·5.1 秘书处的设立和架构
  ·5.2 秘书处为活动提供组织、技术和信息保障
  ·5.3 地区反恐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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