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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海五国”到上海合作组织
   中国积极开展多边外交
   促进地区合作安全
   上海合作组织加强区域经济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
   中国参与上海合作组织合作项目
   附录一 中国国家领导人讲话
   附录二 中国各部门领导人讲话
   附录三 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文件
   附录四 外交领域文件资料
   附录五 军事领域文件资料
   附录六 反恐领域文件资料
   附录七 经贸领域文件资料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比什凯克声明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比什凯克

    1999年8月24至26日,“上海五国”元首第四次会晤在比什凯克举行。各方就地区安全、区域合作及国际形势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发表《比什凯克声明》。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各方”),基于1998年7月3日阿拉木图会晤联合声明所表达的扩大和加深多边合作的共同愿望,于1999年8月25日在比什凯克举行最高级会晤,在建设性和相互理解的气氛中就共同关心的广泛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声明如下:

    一、各方满意地回顾了1996年上海会晤以来五国合作取得的成果,高度评价五国为巩固地区安全与合作所采取的顺应时代潮流的实际步骤。各方对进一步扩大安全领域的合作和加深其他领域的多边协作的前景充满信心。

    二、各方坚信五国就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建立具体的相互协作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多边合作潜力,促进地区稳定、安全、发展与繁荣;表示愿举行不定期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会晤,以及包括外长、国防部长、经济和文化部门负责人会晤在内的各个级别的经常接触和磋商。

    各方商定将通过外交途径就举行有关部门间会晤的时间交换意见。

    三、各方重申,五国签署并批准的解决边界问题、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信任和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就其形式和性质而言都是独一无二的文件,有利于加强睦邻友好,为保障地区安全和稳定做出了建设性贡献。

    各方将继续认真落实上述协定并为联合监督小组的活动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四、各方指出,有效打击国际恐怖主义、非法贩卖毒品和麻醉品、走私武器、非法移民及其他形式的跨国犯罪行为,遏制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五国主管部门将采取措施开展实际协作,包括举行磋商并在1999至2000年间制订有关联合行动计划。

    各方表示决不允许利用本国领土从事损害五国中任何一国主权、安全及社会秩序的行为。

    各方重申忠实于联合国宪章及其他国际文件规定的尊重人权的原则,指出在实施这一原则时必须考虑主权国家的特点。人权不能被用作干涉他国内政的借口。

    五、各方高度重视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支持中亚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倡议的亚洲相互协作和信任措施会议的进程,同时欢迎其他有关国家在加强安全与合作方面扩大地区多边对话的建议和具体步骤。

    六、各方支持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卡耶夫关于在当代国际合作中复兴丝绸之路的“丝路外交”构想,以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发展,加强地区和平与稳定。

    七、各方对阿富汗持续不断的军事对抗及其对地区和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的严重威胁深表忧虑。

    各方重申,在和平解决阿富汗冲突的国际努力中联合国具有核心作用,支持“6+2”框架内的促和活动,欢迎吉尔吉斯斯坦关于召开阿富汗问题比什凯克和会的倡议。

    八、各方满意地指出,随着1997年6月塔吉克斯坦和平与民族和解总协定的落实,塔和平进程已经不可逆转,强调塔国内各方在国际社会积极斡旋下,本着良好意愿妥协解决复杂问题的经验是有益的。

    九、各方指出,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开展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表示将继续鼓励五国在双边基础上的合作,同时积极寻求开展多边合作的途径,优先考虑1998年阿拉木图联合声明所确定的合作方向。

    为此,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将成立联合磋商小组,为五国高级别会晤准备有关建议。

    各方欢迎本地区感兴趣的国家及其各种所有制企业在相互投资等领域开展合作。

    十、各方注意到当前国际形势发生的重大变化,认为有必要重申在彼此关系及国际事务中应继续信守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平等、互不干涉内政及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分歧与争端;

    ——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开展多边合作;

    ——加强联合国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和平解决当今国际及地区问题基本机制的作用,反对在国际关系中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批准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

    ——恪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立场,支持在联合国和其他多边论坛框架内为促进所有国家尽快无条件加入上述条约所作的努力。

    十一、各方认为,世界多极化进程是大势所趋,有利于国际形势的长期稳定。五国决心为维护世界和平和经济的共同发展,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而不懈努力。

    十二、各方重申,五国间的相互协作是开放性的,不针对其它国家。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努·纳扎尔巴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 阿·阿卡耶夫
俄罗斯联邦总统 鲍·叶利钦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埃·拉赫莫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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