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构成最大威胁的,主要是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这“三股势力”,它们以分裂为目标、以暴力为手段、以宗教为外衣。其中车臣、“东突”和“乌伊运”的恐怖分子是活动最为猖獗的恐怖暴力组织和团伙。它们都是国际恐怖势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以严厉打击。对它们不能采取与打击其他恐怖分子不同的标准。
上海合作组织是最早鲜明地提出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组织之一,并且一直将反恐作为合作的重要领域和优先方向。上海合作组织谴责并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支持并积极参与国际社会为打击恐怖主义开展的交流与合作,愿与各方共同为国际反恐斗争做出更大的贡献。上海合作组织主张消除滋生恐怖主义的社会基础,消除贫困、失业、愚昧和种族、民族、宗教歧视是全球反恐斗争的一个重要方向。
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成立以来,致力于防范、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维护成员国和整个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取得了一系列突出的成绩。
一、《上海公约》奠定打击“三股势力”的法律基础
2001年6月15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俄罗斯总统普京、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卡耶夫、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莫诺夫、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在上海共同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这是六国在深化安全合作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为维护本地区的安全与稳定、联合打击“三股势力”奠定了法律基础。
公约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概念均作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六国承诺将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遵循此前“上海五国”历次元首会晤签署的声明和《“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的精神,为打击威胁各国领土完整和安全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势力而进行有效的合作。公约还规定了有关合作的具体方式和程序。公约的签署有利于维护各国政局稳定、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定,将为各方开展广泛的经济合作创造良好的地区环境,对推动亚太地区和平与安全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共同打击“三股势力”的合作
1. 中吉双边演习,促进打击“三股势力”
2002年10月10日至11日,中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在中吉边境地区成功举行了代号为“01”的联合反恐实兵演习。这是中国军队第一次与外国军队联合举行的演习,也是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中国与其他成员国首次举行的双边联合演习。

2002年10月10日至11日,中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
在中吉边境地区成功举行了代号为“01”的联合反恐实兵演习。
中吉两国边防部队共同演练了情报互通、密切协同、共同指挥、联合封控边境、围歼“恐怖分子”等科目。演习对遏制和打击“三股势力”、维护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军事合作向深层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显示了上海合作组织共同打击“三股势力”的坚强决心,为中国军队与外军举行联合演习摸索了路子、方法,同时也为今后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共同打击地区恐怖主义积累了实践经验。
2. 中吉签署打击“三股势力”的合作协定
2002年12月11日,中国外长唐家璇与吉尔吉斯斯坦外长阿斯卡尔·艾特马托夫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协定规定,中吉在打击“三股势力”方面将加强协调和配合,相互支持,共同为维护各自国家的安全以及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不懈努力。
3. 上海合作组织举行多边反恐演习
2003年5月29日,中国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曹刚川在参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莫斯科峰会期间,与哈、吉、俄、塔四国国防部长共同签署了《关于举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武装力量联合反恐演习的备忘录》。8月6日,代号为“联合—2003”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武装力量联合反恐演习正式举行。演习的目的是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地区极端主义等方面的合作。演习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于8月6日至8日在哈萨克斯坦乌恰拉尔市展开,主要进行反劫机、围剿越界恐怖分子等课题的演习;第二阶段于8月11日至12日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地区实施,主要进行解救人质、攻打恐怖分子武装营地等课题的演习。

2003年8月6-12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在哈萨克斯坦中国举行联合反恐演习。
这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第一次多边联合反恐演习,是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共识的重要成果。此次高规格的多边演习,既是适应国际反恐斗争形势的需要,也顺应了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人民求发展、求稳定、求安宁的愿望。多边联合演习的成功举行,再次表明各成员国加强国际反恐合作,维护地区安全稳定的坚强决心和强大力量,进一步震慑、遏制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演习对于加强各成员国在军事领域的互信与合作,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提高联合反恐作战指挥协调能力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4. 地区反恐机构正式启动
2004年6月17日,设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的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正式启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其他五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出席了启动仪式。
地区反恐机构由理事会和执委会组成。理事会由成员国主管机关领导人组成,是反恐机构的决策和领导机关。执委会是地区反恐怖机构的日常执行机构,执委会主任由元首会议任命。
5. 上海合作组织给予巴、伊、印观察员地位
2005年6月4日,上海合作组织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打开了亚洲大陆多边反恐合作的新局面。
6. 防范、打击“三股势力”研讨会
2005年11月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防范、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研讨会在中国三亚市召开。此次研讨会由中国公安部主办,来自上海合作组织六个成员国的代表及官员5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就各成员国进一步加强在防范、打击这三股势力领域合作的相关议题进行了讨论。
上海合作组织副秘书长扎哈罗夫说,开展以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建立和发展的起点。4年多来,全体成员国在打击这三股势力的斗争中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目前,安全领域合作的法律基础和机制日趋完善,并已进入开展务实合作的新阶段。为此要切实落实有关文件和协议,加强磋商和情报交流,采取防范、打击这三股势力的有效措施和行动,将合作意愿和潜力转化为现实成果。
地区反恐怖机构主任卡西莫夫说,为有效防止国际恐怖主义的威胁进一步扩散,应在国际法原则的基础上考虑到所有国家的合法利益。当今,必须完善多边合作机制,不仅要打击恐怖主义组织和头目,而且在所有的反恐斗争中拒绝“双重标准”,才能有效应对恐怖主义威胁。
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机构理事会轮值主席、理事会中方代表孟宏伟说,三股势力的活动还十分活跃,一些恐怖、分裂、极端势力与国际恐怖势力相互勾结,伺机制造事端;毒品走私、非法武器交易、洗钱等跨国有组织犯罪日趋严重,与恐怖活动交织在一起,对成员国和地区安全与稳定的危害越来越大。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迫切需要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各成员国不断深化合作。中国执法部门将一如既往地同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推动成员国在防范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领域的合作,使上海合作组织安全领域合作取得更多实际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