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立至今已经举行了五次元首会晤,分别为2001年上海会晤、2002年圣彼得堡会晤、2003年莫斯科会晤、2004年塔什干会晤、2005年阿斯塔纳会晤,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2001年上海会晤
2001年6月14日至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第一次会晤在中国上海举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卡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莫诺夫、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和关于吸收乌兹别克斯坦加入“上海五国”机制的《联合声明》,发表会晤《新闻公报》。此次会议宣布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会晤期间,六国外长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家协调员理事会活动暂行条例》,六国国防部长举行会晤并发表《联合公报》。
这次会议标志着在“上海五国”的基础上上海合作组织的正式建立,标志着六国将在打击“三股势力”、经济合作等方面进行更密切的更强调实际操作的协调行动。
上海合作组织第一次元首会议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了成员国之间的合作:
首先,明确规定将“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作为成员国之间发展合作关系的准则,保证新的合作组织的健康、高效的运作和持久的发展。
其次,在打击三股势力领域进行更切实的合作的同时,启动成员国之间多领域合作,特别是要尽快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性谈判进程,完成了由原“上海五国”机制以安全为中心的磋商、协调立场的功能向区域性的多领域的具有实际操作功能的多边合作组织方向的过渡。
第三,强调了成员国之间在重大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协调行动和密切合作,预示着该组织谋求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影响。
江泽民主席在会晤中强调,成立上海合作组织符合各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和目标。在该组织框架内,任何问题都可以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妥善地加以解决。维护地区安全应该成为本组织合作的重点。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对推进本地区乃至整个欧亚大陆的和平与发展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上海合作组织将恪守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开放的原则,并认为这是保持该组织正确发展方向的重要前提。
江泽民说,开展经贸合作是该组织合作的重要内容。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中方倡议“首先启动六国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谈判进程”,并积极评价哈萨克斯坦提出的经贸多边合作纲要所展示的远景目标。
江泽民建议,上海合作组织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和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并在协商一致和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吸收认同本组织宗旨和原则的有关国家成为新成员。
江泽民坚信,上海合作组织能与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及组织共同努力,促进地区的安全、稳定和繁荣,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二、2002年圣彼得堡会晤
2002年6月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第二次会晤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卡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莫诺夫、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三份重要法律、政治文件。
江泽民主席在会上发表了题为《弘扬“上海精神”,促进世界和平》的重要讲话。江泽民指出,解决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这两个最重大课题,上海合作组织六国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互信、互利、平等、协作,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可以提供重要和有益的启示。“上海精神”要求我们以互信为安全之本。互信意味着以合作求安全,通过友好协商和平解决争端。“上海精神”要求我们承认并尊重世界的多样性。文明背景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可以而且应该和睦相处。“上海精神”要求我们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在国际关系中应该充分发扬民主,处理事关世界与地区和平的重大问题,应该遵循平等协商、求同存异的原则。“上海精神”要求我们加强相互协作,谋求共同发展。南北差距扩大、贫富悬殊的问题不解决,世界就得不到具有牢靠基础的安宁和稳定。
江泽民说,上海合作组织的诞生符合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也顺应了和平与发展这一时代潮流。上海合作组织目前尚处在起步阶段,我们要根据此次峰会确定的指导思想,把上海合作组织的事业积极向前推进。江泽民为此提出了三项建议。一是要加快机制建设。在签署宪章后,要抓紧制定宪章派生文件,加快筹建组织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二要加强团结协作。上海合作组织进程启动7年来,不断迈上新台阶,主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始终坚持团结协作的精神。同时按照不结盟、不针对第三国的开放原则,在符合六国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本地区稳定与发展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与其他国家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三要加大合作力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深化六国在安全领域的合作,加大打击“三股势力”的力度,以确保我们这个地区有一个和平、稳定的大环境。同时,要本着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在经贸合作领域真正做几件实事。
三、2003年莫斯科会晤
2003年5月28日至29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第三次会晤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卡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莫诺夫、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六国元首签署和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预算编制和执行协定》、《上海合作组织元首会议条例》、《上海合作组织总理会议条例》、《上海合作组织外长会议条例》、《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协调员理事会条例》、《上海合作组织各部门领导人会议条例》、《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条例》、《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细则》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常驻秘书处代表条例》,通过了首任秘书长人选和组织徽标,发表了《莫斯科宣言》。会议决定设立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在中国北京的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和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的地区反恐怖执行委员会。
胡锦涛主席在会上发表题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 努力开创上海合作组织事业新局面》的重要讲话。胡锦涛指出,在历史跨进21世纪的今天,中国主张建立符合世界各国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维护世界持久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胡锦涛强调,中国主张国际关系民主化,各国平等参与国际事务,通过协商解决共同关注的国际问题。中国主张尊重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联合国的权威和处理重大国际问题的主导地位。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应该以相互安全为前提,以均衡发展为基础,以公认法理为保障,以对话合作为手段,以共同繁荣为目标。
胡锦涛在会见记者发表谈话中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两年来取得的成就充分证明,我们作出的战略判断和政策选择是正确的,确立的宗旨原则和发展方向也是正确的。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给上海合作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我们六国元首一致认为,为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采取切实步骤,进一步加快组织建设和合作的步伐。加紧筹建组织的常设机构,深化经济和安全等领域的合作,扩大组织的对外交往,这是上海合作组织下一阶段工作的中心任务。
四、2004年塔什干会晤
2004年6月17日,上海合作组织第四次元首会晤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卡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莫诺夫、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六国元首就上海合作组织的机制建设和地区形势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签署了《塔什干宣言》、《上海合作组织特权和豁免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等协议,决定采取一系列推进安全、经济等领域合作的具体步骤。
胡锦涛主席在会上发表题为《加强务实合作,共谋和平发展》的重要讲话。胡锦涛指出,建立和发展上海合作组织的根本目的是确保成员国的持久和平和共同发展。三年来,上海合作组织在实现这一目标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建立起了较完善的机构体系和法律基础,顺利启动了安全、经济等领域的合作,在国际上树立了和平、合作、开放的良好形象。上海合作组织成为加强成员国睦邻互信和务实合作的重要纽带,成为促进地区安全、稳定和发展的有效机制,成为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建设性力量。
胡锦涛指出,塔什干的年会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从现在起,组织应该将工作重点转到扩大和深化各领域的合作上。胡锦涛提出应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坚持不懈地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坚决遏制和铲除毒品走私、武器扩散等威胁,为成员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二是充分发挥成员国经济互补性强和资源丰富等优势,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促进成员国经济共同发展。为推动经济合作尽快取得实质性成果,中国决定向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提供总额为9亿美元的优惠买方信贷。三是要努力扩大文化、教育、科技、旅游、新闻等领域的合作,增进成员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巩固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的社会基础。他强调上海合作组织应以更开放和建设性的姿态参与国际和地区事务,争取为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胡锦涛在讲话中阐述了中国对当前国际形势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看法和主张,强调指出进入新世纪,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但不稳定、不确定、不安全因素也在增多。恐怖主义仍对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反恐要取得成功,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和采取有效的手段,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能将恐怖主义与特定的民族和宗教联系、等同起来,必须综合治理,努力消除产生恐怖主义的根源。
胡锦涛表示,为了建设一个更加和平、稳定、繁荣的21世纪,世界各国应该共同行动:政治上,要坚持多边主义,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维护和发挥联合国在解决国际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安全上,要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以互信和合作求安全。经济上,要开展平等互利的全面合作,实现各国和各地区的均衡发展。文化上,要维护人类文明的多样性,促进不同文明、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国家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和谐共处。中国坚持和平发展的道路,在维护世界和平中发展自己,又以自身的发展促进世界和平。胡锦涛重申,不管现在还是将来,中国都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坚定力量。
六国元首认为,有必要举行成员国执法安全部门联合反恐演习,以提高打击这些威胁的协作能力。六国元首确信,上海合作组织愿积极和建设性地参与建立旨在团结广泛的国际力量,以应对全球和地区范围内的新威胁和新挑战的新的安全架构。
六国元首共同出席了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正式启动仪式,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在反恐合作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五、2005年阿斯塔纳会晤
2005年7月5日,上海合作组织第五次元首会晤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代总统巴基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莫诺夫、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六国元首就深化地区安全合作、经济合作等协调立场,做出具体部署,并就重大国际及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
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的决议》等重要文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决定继续采取一系列加强团结、合作反恐、发展经济的具体步骤。

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代表
胡锦涛主席在会上发表题为《加强团结合作,促进稳定发展》的重要讲话。胡锦涛指出,当前,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进入了一个重要时期。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迫切需要各成员国不断增进互信、加强团结、深化合作。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尽快把本组织的合作潜力转化为现实成果,妥善应对国际和地区形势复杂变化带来的挑战。
胡锦涛指出,当前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全力加强安全合作。没有稳定,一切发展都无从谈起。“三股势力”对各成员国和整个地区构成严重的现实威胁。要坚持不懈地推动落实有关打击“三股势力”的文件和协议,开展有效的情报交流,加紧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第二,扎实推动经济合作尽快取得实际成果。要加强协调,加大投入,有步骤有重点地执行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及其落实措施计划,尽快建立银行联合体,积极探索多边和双边相补充、政府和企业相结合的合作模式,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同国际金融机构建立联系、开展合作,为深化经济合作创造有利条件。中方高度重视落实在塔什干峰会上宣布提供的9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已决定在贷款利率、贷款时限、担保条件方面采取更加优惠的措施。第三,深入开展人文合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和深化在文化、救灾、教育、旅游、新闻等领域的合作。要加强在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中方将为此拨出专项资金,在三年内为其他成员国培训1500名不同领域的管理和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