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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59届人权会关于发展权问题的发言

  二〇〇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国代表团团长 沙祖康大使

  主席女士,

  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实现发展权是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共同要求。自1986年《发展权宣言》通过以来,发展中国家为实现发展权做出了不懈努力。但时至今日,发展权的实现仍然困难重重。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许多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非洲国家,不仅未能实现发展,反而面临着进一步被边际化的危险。

  实现发展权需要国际社会和各国共同努力。毫无疑问,各国自身的努力是第一位的。这也是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体会最深的经验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国际社会的注意重点应放在国家一级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上。第一,各国国情不同,一个国家成功的发展经验可能对他国有启迪,但不可能完全适用于他国。正因为如此,《发展权宣言》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均肯定,各国人民有权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和谋求他们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第二,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均有责任为实现发展权创造适宜的条件。双方应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不是互相推托。当我们在国际一级讨论发展权问题时,理所当然应将重点放在国际社会的责任上。反之亦然。

  在实现发展权方面,国际社会的责任主要有:第一,创造一个和平和安全的国际环境;第二,尊重各国人民自由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第三,保障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制订国际规则的权利,改变不合理的国际经济和贸易秩序;第四,向发展中国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减免最不发达国家的债务。在这四个方面,发展中国家需要政治承诺,但更需要实际行动。

  人权会发展权工作组至今已召开4届会议,认真讨论了国家和国际社会的责任、实现发展权的障碍、现行国际经济、贸易和金融体系的负面影响、发展权常设后续机制等问题。在阿尔及利亚丹布里大使担任主席期间,工作组第3届会议协商一致通过了结论,为国际社会进一步讨论实现发展权打下了良好基础。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工作组主席赞比亚博瓦大使和不结盟国家做出了不懈努力,但由于一些国家缺乏政治意愿,工作组第4届会议未能取得应有的进展。我们希望有关国家采取建设性的立场,支持人权会继续延长工作组的任期,并考虑召开发展权问题高级别研讨会,共同努力推进发展权的实现。

  谢谢主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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