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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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中国
 
   中国参与创立联合国
   新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
   维护世界和平
   推动国际经济合作
   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
   发扬国际人道主义
   中国与联合国相关组织的合作
   支持联合国改革
   友好往来
   附录一 中国国家领导人发言
   附录二 中国代表在联合国重要发言
   附录三 中国近年批准的部分多边条约
   附录四 中国关于联合国改革问题的立场文件
 
6.2 中国积极参与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一贯奉行的对外政策。中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一直秉承对国际社会负责任的精神,愿意为国际社会的共同发展、创造和谐世界尽义务、做贡献。乐善好施、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别人遇到困难和需要帮助时,中国十分愿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近几年,世界范围内自然灾害和灾难呈现上升趋势,洪灾、海啸、飓风等自然灾害频繁爆发,对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仅2004年,全世界死于自然灾害的人数就达24万之多。自然灾害是国际社会共同的敌人,各国有共同抗击灾害、保护人类共同家园的义务,中国是其中积极的一员。

  6.2.1 中国救助难民

  难民问题是当代人类面临的一个世界性问题。从发达的西方国家,到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从前苏联的东欧中亚地区,到地处三大洲交汇处的中东;从动荡不定的巴尔干半岛,到种族冲突不断的非洲大陆,全球几乎没有一个地区能摆脱难民问题的困扰。难民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

  世界上的大多数居民的权利和人身安全可以依靠他们的政府或国家机构来保护,即使这样的政府或国家机构不完善。然而,难民却不能这样做。他们逃离自己的祖国,要么是因为他们国家的政府滥用权力,他们害怕受到迫害;要么是因为他们的国家或政府无力保护他们。难民与其他需要人道主义援助的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需要国际性保护。

  从以往的情况来看,国际上解决难民问题有三种办法:一是自愿遣返,即在自愿的前提下让难民返回自己原来的家园;二是就地融合,也就是在现住地继续长久呆下去,这需要在两个国家之间协商并取得一致;三是在第三国安置,主要在发达国家中安置,这一办法涉及的问题更为复杂。不管哪一种办法,都要使被安置的难民生活在和平的环境中,并让他们具有重新融入社会的条件。

  多年来,中国政府及民间组织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疾病而处于困境中的难民一直给予人道主义援助,救死扶伤。

  长期以来,中国从国际合作和人道主义的精神出发,参加了国际社会对难民的大规模救援活动。自1978年以来,中国政府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先后接收28.3万印支难民,1986年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二个接收印支难民最多的国家。1979年11月,中国和难民署签订该署援助在华印支难民的项目协议。为执行援华项目,难民署自1979年10月起在华设立任务代表处。在华印支难民分别安置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江西六个省和自治区。20余年来,中国政府本着“一视同仁、不予歧视、同工同酬”的政策,向他们提供了有效的庇护,对他们的生活、生产、就业、教育、医疗等基本权利给予充分的保障。为这些难民提供了必要的就业机会,扶持和鼓励难民发展生产,提高自食其力的能力,促进其在安置的过程中逐步融入当地社会。同时,帮助具备条件的难民通过国内投亲和合法移居第三国来实现与亲人团聚。为此,中国政府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至2002年底,仅中央财政的难民专项投入款项已累计达76400万美元。与此同时,难民署援华项目发挥了积极作用。难民署累计提供了9000多万美元的援助,实施了各类项目近600个,使90%以上的在华印支难民不同程度受益。从1994年开始,难民署将援华项目集中在最贫困的难民群体上,并对项目实行周转金式管理,回收后的资金继续为难民创办新的就业创收项目。1999年为难民署向在华难民提供周转金项目资金的最后一年,之后周转金项目自行运转,并签署援助资产移交书。在中国政府和难民署的共同救助下,绝大部分在华印支难民生活稳定,安居乐业。

 

 

  2005年1月28日—29日,中国国务院难民办在北京召开2005年在华印支难民工作会议

 

  难民安置初期,人心未定,加上一些外界因素甚至谣言的诱惑,在华安置的难民外流现象时有发生。中国政府本着责任分担的原则,与日本、澳大利亚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友好协商,妥善解决了原在华安置的印支难民向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不规则流动问题。对接回的外流难民,不仅不歧视、不惩罚,还一一重新妥善安置,这一作法,在国际社会传为佳话。同时,中国政府在与老挝政府和相关方面友好协商达成协议的基础上,从1991年至1997年,实施了在华老挝、柬埔寨难民的自愿遣返。3500多名老挝、柬埔寨难民体面地返回他们原来居住的家园,从而使在华老挝、柬埔寨难民的问题得到永久解决。

 

  中国正在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在华安置的印支难民的生活状况,特别是贫困难民的温饱,中国政府时时牵挂在心。目前,在华印支难民连同他们在中国出生的子女有29万多人,对这一群体,如何帮助已经脱贫的人更快地走向富裕,如何扶持贫困难民摆脱贫困,是一个新的课题。

 

 

  2005年8月,中国国务院难民办人员到大南山华侨农场难侨安置点了解难侨居住困难情况

 

  联合国难民署自1999年起停止了对在华印支难民的一般项目援助,只保留了对难民培训和难民自愿遣返两方面的支持。面对这种状况,中国政府开拓创新,以新的观念和方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来扶持难民经济的发展,解决贫困难民问题。要获得在华印支难民问题的永久解决仍任重道远,还需要中国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

 

 

  广东省侨办难民办职业培训中心在岗美华侨农场举办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班

 

  中国政府在安置大量在华印支难民的同时,还积极参加国际援助难民的活动。中国政府除派代表出席历届难民高专方案执委会外,还先后派代表参加了印支难民问题国际会议、柬埔寨难民国际会议和非洲难民国际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非洲难民义务募捐活动。1987—1994年,中国政府每年向难民署年度综合方案认捐25万美元,向巴基斯坦的阿富汗难民提供物资援助。这些活动表明,中国政府积极为难民问题的解决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质援助。

 

 

两名小女孩在阿富汗首都喀布尔的一座难民营中玩耍

 

  中国政府在难民问题上的一贯立场是,只有消除难民问题产生的根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难民问题。国际社会对难民的国际保护毕竟只是被动的补救措施,并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难民的产生,“治标而不治本”,因而使得难民署安置难民的速度有时甚至赶不上新难民的产生速度。1992年,国际社会帮助世界各地的150万难民重返家园,但前南斯拉夫的武装冲突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造成200多万的新难民,索马里内战也使100多万人沦为新难民,难民问题的严峻形势向国际社会提出了新的挑战。

  针对这种情况,早在1980年联合国难民高专方案执行委员会第31届年会上,中国代表就指出,虽然国际社会已对大批难民作了安置,但从阿富汗和柬埔寨仍有大批难民外流。这一严峻事实表明,要从根本上解决难民问题,仅仅靠消极应对是不够的。1987年10月,中国代表团团长钱嘉东大使在难民高专方案执委会第38届会议上指出,全面持久解决难民问题应与消除难民的根源联系起来;只有公正合理的解决地区冲突、消除热点,难民问题才有可能得到根本解决。在会议讨论解决难民问题方案时,中国代表指出,难民的自愿遣返、就地融合、重新安置是持久解决难民问题的有效和主要途径,至于具体采取哪种途径,应根据难民产生的根源、性质和不同地区的客观情况来确定。

  1988年8月22日至24日,“南部非洲难民问题国际会议”在挪威奥斯陆举行。中国外交部副部长齐怀远率团参加了会议。齐怀远指出,造成南部非洲难民形势恶化的根源在南非种族主义政权及其推行的种族主义政策;要彻底解决南非难民问题,必须铲除它的根源。中国对南部非洲国家、非统组织和联合国有关机构在援助南部非洲难民中所作的努力表示赞赏,并赞成从政治根源和经济、社会与人道等各个方面来考虑解决南部非洲难民问题。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的对南部非洲难民给予政治上、道义上的支持和物资方面的援助。

  1989年6月13日至14日,“印支难民国际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会议通过了《宣言》和《综合行动计划》。中国代表团在会议期间作了大量工作。代表团团长钱嘉东在会议上指出,要真正彻底解决难民问题,关键是消除产生难民和寻求庇护的根源,因此,对产生难民和寻求庇护着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家应当立即停止导致大批本国和邻国国民外流的政策,承担起对国际社会应尽的义务。在此之前,以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周刚为团长的代表团参加了在吉隆坡举行的“印支难民国际会议”筹备会议。周刚大使在会上指出,柬埔寨难民是整个印支难民问题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且与其他印支问题有相同的根源;应该明确指出解决柬埔寨难民问题的途径,从而体现出国际社会对整个印支难民问题的全面解决的协调一致的立场。1991年1月2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金永健在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柬埔寨难民捐助国际会议上发言,表示希望越南和金边方面认清形势,采取现实态度,以使这一问题尽早得到全面、公正、合理的解决,使数以万计的柬埔寨难民早归家园。中国政府将继续向联合国边境救济署捐款,用于救济泰国境内的柬埔寨难民。

  1999年6月10日至11日,难民署和尼泊尔政府在加德满都召开第四届亚太地区难民、流离失所者和移民问题磋商会议。中国政府派代表出席。会议分别从难民、流离失所者和移民角度讨论了来源国的责任和作用,并就亚太磋商会议四年来的工作进展及其未来发展方向交换了意见。中国代表团指出,难民来源国在解决难民问题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同时也离不开国际社会的合作和帮助;只有和平和发展才能消除难民产生的根源;亚太磋商会议应研究、制定一些具体的、可操作的地区性准则供各国参考。

  1999年10月4日至8日,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乔宗淮大使率中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难民执委会第50届会议。香港特区保安局助理局长苏锦成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与会。乔宗淮在会上发言阐述中国有关立场和主张,强调国际社会成员在解决难民问题中应各尽其责,分工合作。难民来源国、庇护国、安置国和捐助国之间应建立互信互谅的合作伙伴关系,资源互补,各自承担义务。国际社会应平等对待各地难民,避免采取双重标准和歧视性做法,任何国家都不应抱政治偏见和私利处理难民问题。乔宗淮还介绍了中国为28万印支难民提供援助和保护的情况。苏锦成在会上介绍了香港特区为越南难民、船民提供保护情况。

  2001年10月1日至5日,联合国难民执委会第52届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沙祖康大使率中国代表团出席。沙祖康在会上发言阐述了中国有关解决世界难民问题的基本立场和主张,强调国际社会成员在解决难民问题中应各尽其责,分工合作。难民来源国、庇护国、安置国和捐助国之间应建立互信互谅的合作伙伴关系,资源互补,各自承担义务。国际社会应平等对待各地难民,避免采取双重标准和歧视性作法。

  2001年12月5日至6日,难民署和菲律宾政府在马尼拉召开第六届亚太地区难民、流离失所者和移民问题磋商(APC)会议。会议分别讨论了本地区难民、流离失所者和移民问题现状,并就亚太磋商会议六年来的工作进展及其未来发展方向交换了意见。中国与会人员指出,在难民、流离失所者的保护、非法移民问题的预防等方面,主权国家负有主要责任。联合国难民署、国际移民组织在协助各国解决有关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不是领导作用。难民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国际社会的合作和帮助,亚太磋商会议应努力为促进地区合作与交流发挥作用。

  2001年12月12日至13日,难民署和瑞士政府在日内瓦联合举行《关于难民地位公约》缔约国部长级会议。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光亚率中国代表团与会。王光亚在会议发言中对五十年来《难民公约》及其《议定书》在难民国际保护领域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予以充分肯定,对难民署为保障《公约》实施所做的积极努力表示赞赏,并提出了四项主张: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在难民问题上进行标本兼治;维护《公约》的权威及现行的国际保护体制,积极寻求解决难民问题的新思路;坚持“国际团结”、“责任分担”,加强国际合作;严格界定难民问题,防止滥用保护体制、庇护程序及政策。会间,王光亚还参加了关于“混杂群体的难民保护问题”的圆桌研讨会,并发表了有关实施有效的难民甄别程序、提高对难民地位申请的审理效率等看法。

  2002年8月8日至9日,难民、流离失所者及移民问题亚太政府间磋商论坛(APC)第三届湄公河次区域会议在中国北京举行。来自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六国以及联合国难民署、国际移民组织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主题是“难民、流离失所者及移民问题的永久、可持续性解决办法”。代表们分别介绍了本国在接受和安置难民、打击非法移民方面的经验和措施,强调进一步加强地区合作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途径,呼吁下一步应将重点放在具体落实上。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光亚在会上指出,导致难民、流离失所者及移民问题的最根本原因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强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从根源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开展国际合作、加强各国能力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

  2002年9月30日至10月4日,联合国难民高专方案执行委员会第53届会议在日内瓦举行。执委会61个成员国出席了会议。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沈永祥参赞率团出席了会议。沈永祥参赞在发言中积极评价难民署和国际社会在解决阿富汗难民问题上所做出的努力,强调国际社会应充分承认接收难民的发展中国家做出的牺牲和贡献,加强国际合作,实现责任分担,寻求永久解决办法。此次会议还核准了“全球磋商”的成果文件“保护议程”,通过了3项“国际保护”结论。

  2002年11月21日至22日,难民、流离失所者及移民问题亚太政府间磋商论坛(APC)第七届会议在越南举行。20个APC成员国及联合国难民署、国际移民组织派代表与会。中国外交部国际司陈伟雄参赞率中国代表团与会。会议着重讨论了“在回归、重返社会和打击偷渡方面加强地区能力建设”、“难民保护责任分担”及APC发展方向等议题,强调继续发挥APC的重要作用,加强地区各国之间的合作。中国代表在发言中全面介绍了中国在难民、移民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呼吁本地区加强信息交流及能力建设,进一步促进国际和地区合作。

 

 

  2003年3月30日,中国政府援助约旦境内伊拉克难民的首批人道主义救援物资由乌鲁木齐启运

  2005年7月4日,难民、流离失所者及移民问题亚太政府间磋商论坛(APC)“加强区域能力建设,寻求难民问题的永久解决方案”研讨会在中国北京召开。来自十多个亚太地区国家以及联合国难民署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吕新华在会上指出,导致难民问题的最根本原因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强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从根源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开展国际合作、加强各国能力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

  中国政府认为,应将紧急救助与长远解决相结合。在向难民提供食品、住所、饮用水以解决他们紧急的生活需要之后,联合国难民署等人道主义救援机构应先进行小规模的重建,如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帮助难民儿童,修建学校、诊所、修复道路、桥梁等,为遣返难民做准备。一旦条件具备,就进行人道主义遣返,并帮助返回的难民修建房屋,进行安置。同时要将难民救助行动与防止灾害相结合。中国代表在国际讲坛上呼吁国际社会加强对难民问题的关注。中国政府本着国际合作和人道主义的精神,在联合国难民工作上毫无保留的给予政治上、道义上的支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物资资助,与联合国难民署进行了长期友好的合作,为减轻世界难民的疾苦和寻求持久地解决办法发挥着重要作用。

  6.2.2 中国救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国家

  人道主义援助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国际政治的重要一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而平民百姓是灾难的最大受害者。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人数越来越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球因自然灾害死亡的人数几乎增加了十倍,发展中国家占总数的90%。这表明贫穷、人口压力和环境退化导致破坏规模扩大的程度。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之间,全世界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增加了3倍,1991年和1992年之间增加了40%,从约440亿美元上升至620亿美元。

  近年来,世界各地海啸、地震、飓风、旱灾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造成受灾国家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多灾多难的2005年,人类频频受到袭击,数以万计的生灵涂炭。每次灾难都突显了现代化人类的脆弱性,暴露了政府应急的弱点,给国际赈灾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自然灾害是国际社会共同的敌人,各国也有共同抗击灾害、保护人类共同家园的义务。中国虽是发展中国家,但中国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履行国际道义准则,积极参与了国际间重大紧急救援行动。中国根据受灾国要求和国际社会的呼吁,及时提供了紧急救灾物资、派遣救援队和医疗队,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现汇资金援助。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人道主义援助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强。2005年,中国政府共向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巴基斯坦、赞比亚、莫桑比克、美国等20个国家提供了26笔人道主义援助,得到受援国和其他国际救援组织的高度评价。

  一、印度洋海啸

 

 

中国人道主义救援物资运抵印度尼西亚

 

  2004年12月印度洋部分国家发生海啸灾难后,中国政府次日即宣布提供总额为2163万元人民币的人道主义紧急救灾援助,并先后追加5亿元人民币救灾援助和2000万美元多边捐助,向灾情较重国家派遣了医疗队、国际救援队和DNA检测组,并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尽快落实有关援建项目,无论规模还是金额,这都是中国对外紧急援助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在提供紧急救灾援助的同时,中国政府还积极参与了各种工作,如援助印尼的同时也帮印尼建立了海啸地震检测网络等。对于中国政府及时提供的“雪中送炭”般的无私援助,受灾国领导人和驻华使节在不同场合向中国政府和人民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称“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了中国人民的深情厚谊”。

 

 

中国救援队在灾区展开救援活动

 

  在联合国海啸灾难认捐国际会议上,中国提出了四点建议:第一,切实兑现承诺,确保援助高效、有序、持续进行。首先应解决好灾民用水用药、食品安全等紧迫问题;其次要结合短期紧急援助和长期灾后重建,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经济;此外,还要特别关注妇女、儿童和土著人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第二,加强协调,发挥联合国的领导和协调作用。联合国在防灾、救灾、备灾方面优势明显,在政策制订、方案设计和实施等方面经验丰富,机制完善。中国政府高度赞赏和支持联合国在对受灾国的援助和重建上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愿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的合作,在联合国框架内积极参与援助和灾后重建工作。第三,突出重点,加强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发展中国家抗击自然灾害能力薄弱。应尽快帮助他们建立重大自然灾害国际和区域监测、预防和评估机制。第四,应以此次海啸灾难为契机,总结经验,着眼长远,保证发展援助资金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千年发展目标。

 

 

印度洋海啸之后,中国大陆民间捐款的到账资金累计达到了6.1亿人民币

 

 

  2005年9月1日,中国红十字会向美国红十字会提供10万美元捐款,支持美国红十字会的赈灾工作

  此次中国政府对外紧急救援行动,无论规模还是金额,都是中国对外紧急援助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它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积极参与救灾和灾区重建工作的真诚意愿,是中国积极贯彻“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睦邻友好政策的具体行动。

  二、美国南部飓风

  2005年8月29日,美国南部地区遭受“卡特里娜”飓风袭击,造成数千人死亡,数十万人无家可归,损失惨重。这场飓风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十大自然灾难之一,救灾和重建飓风灾区费用可能高达1500亿美元。为帮助灾区人民度过难关,重建家园,中国政府宣布向美国提供500万美元救灾援款和一批紧急救灾物资。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立即启动了紧急人道主义救灾援助机制,确保此次紧急救援工作得以迅速、高效完成。美国虽然是发达国家,但在如此巨大的灾难面前,仍需要国际社会伸出援手。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理所应当担负起自己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的责任和义务,不歧视发达国家的自然灾害,不因其富有而少援助或者不援助,也不因为穷国给中国带不来好处而放弃援助,完全以灾难的大小来确定援助的力度,这体现了中国责任和义务大国的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的国际道德伦理和立场。当中国援助的紧急救灾物资运抵美国小石城空军基地时,美方打出了“欢迎中国朋友,感谢你们的支持”标语以示感谢。灾民所需要的物资组织、启运迅速,切实为灾区人民度过难关起到了作用。

  三、巴基斯坦地震

 

 

  2005年9月7日,中国援助美国飓风灾区的104吨紧急救灾物资运抵美国阿肯色州小石城空军基地

 

 

  2005年10月14日,中国政府援助巴基斯坦地震灾区总价值达200万美元的救援物资从天津机场运往巴基斯坦

 

 

2005年巴基斯坦地震后中国救援队员为巴妇女接生

 

  2005年10月8日,巴基斯坦北部地区发生里氏7.8级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国政府向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表示了深切同情和诚挚慰问,并先后4次宣布向巴提供了总价值2673万美元的紧急人道主义援助。在此次巴基斯坦地震救援工作中,中国政府是提供援助时间最早、数额最大的国家之一。在获悉巴地震灾情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紧急启动对外人道主义紧急救灾物资援助应急机制,翌日即将第一批救灾物资(2000条毛毯)随中国地震救援队专机运交巴方。自10月9日至11月29日,中国共向巴空运了26批次救灾物资,总重量达1930吨,受到了巴方热烈欢迎。此次紧急救灾援助,空运批次之多、物资总量之大,是中国开展对外紧急人道主义救援工作以来所没有过的。此外,中国政府还派出了地震救援队、医疗救援队,深入灾区一线,帮助巴方开展救灾行动。中国医疗队在灾区累计诊治2000多人,受到了巴官方和其他国际救援组织的高度赞扬,穆沙拉夫总统亲临医疗现场视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2005年巴基斯坦地震灾区,中国救援队乡间巡诊

  此外,中国政府还向朝鲜、越南提供了防治禽流感紧急援助,向罗马尼亚水灾、伊朗地震、几内亚比绍蝗灾和霍乱、赞比亚炸药厂爆炸、厄瓜多尔登革热、乌拉圭飓风提供了物资或现汇紧急援助,并向尼日尔、布隆迪、莱索托、吉布提、赞比亚、莫桑比克提供了紧急粮食援助,在这些国家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了积极回应,受到当地欢迎和国际社会赞誉。

  6.2.3 中国参与扫雷

  地雷,因其“价廉物美”而被许多国家列入常规防御性武器的首选之一。但由于其易布难排及大量使用,地雷在挡住入侵者脚步的同时,也造成误伤百姓的问题,挡住了当地战后恢复经济和重建家园的步伐。雷患,这一世界性问题,已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禁雷、限雷浪潮。

  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世界上仍有55个国家生产各种地雷,仅杀伤人员地雷就达300多种,年产量1000多万枚。全球有68个国家埋有近1亿枚地雷及其他爆炸物,每年约有26000人触雷而伤亡。世界上有近70个国家地雷成患,近1.1亿枚未爆炸的地雷,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非洲是世界雷患重灾区之一,仅安哥拉埋设地雷总数就达到了全国人口的总和,约有20000人因触雷而截肢。在柬埔寨,每月有150至300人被地雷炸死或炸伤,平均236人中就有1人因地雷而致残。中国虽然不是雷患严重的国家,但在边境上也曾有大量的地雷和其他爆炸物。中国政府在先后两次进行大规模的扫除境内地雷的同时,向国际社会郑重宣布:中国将积极参加国际扫雷努力,在扫雷培训、技术和设备等方面提供援助。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杀伤人员地雷误伤平民问题,强调处理地雷问题时,应兼顾人道主义关切和主权国家正当防卫的需要两个方面,扫除已部署的杀伤人员地雷是解决杀伤人员地雷威胁平民安全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中国政府在战后扫雷问题上,一贯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并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开始于2002年10月的中越边境勘界排雷行动,中国200多名排雷官兵为保边境和平,日夜奋战在雷场

  1981年9月,中国正式签署《特定常规武器公约》。1998年10月,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批准了新修订的《地雷议定书》,中国从而成为新修订的《地雷议定书》的第26个缔约国。

  中国首先独立自主地解决自己的扫雷问题。1992年4月起,中国军队先后两次进行中越边境大扫雷。扫雷部队官兵依靠自行研制革新的复合探雷器、扫雷车、扫雷犁等新型扫雷装备,用人工搜排、焚烧、爆破、机械等20余种科学扫雷方法,使扫雷效率提高了十多倍,创造了世界扫雷史上扫雷成本最低、速度最快、质量最好、安全率最高等多项纪录。

  1997年11月,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向国际社会郑重承诺:中国将继续积极支持国际扫雷努力和国际扫雷合作,包括向国际扫雷基金提供捐赠,在扫雷培训、技术和设备方面提供援助。

 

 

陈代荣和中国援厄扫雷专家组从扫雷结束的雷场上手拉手走过

  1998年,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扫雷信托基金捐赠10万美元,用于波黑扫雷行动;1999年和2000年,中国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合作,在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举办了两期国际扫雷培训班。来自7个雷患国的40多名学员,接受了扫雷技术、实施方法和组织作业程序等内容的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这些学员回国后,已成为所在国的扫雷技术骨干。

  进入21世纪后,中国政府加大了国际人道主义扫雷援助的力度。仅2001年,就向柬埔寨、安哥拉、纳米比亚、莫桑比克、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厄立特里亚等7个雷患严重国家捐赠了大批探、扫雷器材,用于战后扫雷。为拓宽新的援助形式和渠道,2002年,中国政府在为黎巴嫩捐赠扫雷器材的同时,组织了赴厄立特里亚指导扫雷援助行动。

  2005年,中国派遣10名专家赴泰国执行人道主义扫雷培训任务。在泰国的3个月期间,专家组克服恶劣自然条件,以扫雷的组织指挥、探扫雷器材的使用和各种地形的扫雷方法为主要内容,为泰方培训了30名扫雷技术人员,并指导泰方受训人员扫除了泰柬边境南部地区一处面积近2万平方米的雷场,排除、诱爆地雷和各种未爆炸药200余枚(发),未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中国还无偿向泰国援助了50部探雷器、50套排雷防护装具、20吨扫雷爆破筒、5000发电雷管和100千克TNT炸药及其他装备。泰国政府和当地人民对中国政府真诚务实的援助行动、高效安全的扫雷技术和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2005年11月25日,中国援泰扫雷培训闭训仪式在泰国与柬埔寨边境扫雷营地内举行

  此外,中国还广泛参与地雷领域的其他国际活动,与《渥太华禁雷公约》缔约国保持着沟通与交流,并派观察员代表团参加在克罗地亚举行的公约第六届缔约国会议。中方还与国际禁雷运动、日内瓦人道主义扫雷国际中心、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等非政府组织保持接触,共同探讨推进国际扫雷进程的新途径。中国加强了与联合国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地雷行动支助小组”活动以及联合国地雷政策的审议工作,为国际扫雷行动建言献策。

  中国将继续致力于国际扫雷事业,并愿与各国以及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扩大交流与合作,为帮助雷患国尽早摆脱雷患做出贡献。

  6.2.4 中国关注武装冲突中的儿童

  中国认为,儿童在世界各地的武装冲突中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这就需要冲突各方及国际社会共同努力,采取综合办法加以解决,创造有利于儿童生长的环境,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儿童的问题。中国敦促有关各方切实执行《儿童权利公约》以及有关最低入伍年龄的规定,积极配合国际社会的努力,切实做好解除儿童兵武装、使其复员和重返社会的工作。中国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综合解决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保护儿童权益。

  只有武装冲突早日得到解决,危机及时得到处理,儿童的保护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解决。中国呼吁国际社会把有关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儿童的共识落到实处。要切实确保儿童及平民免受武装冲突的伤害,就应当着重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制止和消除武装冲突。1975年联合国通过了《在非常状态和武装冲突中保护妇女和儿童宣言》,并要求所有会员国严格遵守该宣言。

  1.禁止袭击和轰炸平民,以致造成无限的痛苦,特别是袭击和轰炸平民中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妇女和儿童,并对这类行为加以谴责。

  2.在军事行动中使用化学和细菌武器乃是一种悍然违犯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1949年日内瓦各公约和国际人道法原则的行为,并使平民,包括手无寸铁的妇女和儿童,蒙受重大损害,应予严厉谴责。

 

 

  2003年6月5日,一些儿童在地方武装士兵的看守下在刚果(金)东部布尼亚以北15公里的巴里尔村参加集会

  3.各国应充分遵守依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和1949年日内瓦各公约以及其他有关在武装冲突中尊重人权的国际法文书的规定所承担的义务,这些文书对保护妇女和儿童提供重要保证。

  4.凡在外国领土卷入武装冲突、采取军事行动的国家,或在仍在殖民统治下的领土采取军事行动的国家,应尽最大努力使妇女和儿童不受战争蹂躏;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步骤,确保禁止采取如迫害、拷打、惩罚性措施、屈辱待遇和施行强暴等措施,尤其禁止对平民中妇女和儿童采取这种措施。

  5.交战双方在从事军事行动期间或在被占领领土中对妇女和儿童实行的一切方式的压制以及残忍和惨无人道的待遇,包括监禁、拷打、射杀、集体拘捕、集体惩罚、毁坏住房和强迫迁出,均应视为犯罪行为。

  6. 对于在争取和平、自决、民族解放和独立斗争的非常状态和武装冲突中或住在被占领领土内的平民中的妇女和儿童,应按照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宣言及其他国际法文书的规定,不得剥夺其住房、粮食、医药援助和其他不容剥夺的权利。

 

 

  2005年4月28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大使夫人丛军和中国代表团外交官的夫人们参加“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妇女俱乐部”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为苏丹达尔富尔儿童举行募捐义卖活动

  近来安理会多次审议了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妇女及儿童问题,并通过决议和主席声明。但遗憾的是,在冲突严重的巴勒斯坦、阿富汗等地区,这些社会最脆弱群体的安全和权利尚未得到应有的保障。中国对此深表忧虑。保护冲突中儿童的合法权益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中国始终高度重视儿童保护问题,对儿童权利的法律和实际保障是中国在保护儿童方面政策的一个根本准则,中国政府已于2000年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6.2.5 中国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的立场

  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并多次重申中国关于国际人道主义活动的立场。中国呼吁,必须加强对国际救援活动的制度化建设,提高援助效率,充分发挥联合国的协调作用,提高援助效率;变救济式援助为开发式援助,这是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的出路所在。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中国参与国际紧急救灾援助的能力也不断提升。中国政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需要帮助和支持的国家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救灾援助,支持国际社会救灾、减灾的努力,为促进人类共同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2006年3月6日—7日,由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办公室(OCHA)主办, 中国地震局承办的亚太地区国际人道主义合作伙伴(APHP)会议在北京召开

  首先,加强联合国在国际人道主义救援中的主导作用。近年来,全球重大的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这需要国际社会提供更多的人道主义援助,对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系统也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

  2004年12月14日,中国代表公使衔参赞姚文龙在第60届联大审议联合国人道救援议题时发言,呼吁进一步加强联合国在国际人道救援活动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以确保国际援助在灾后救援、恢复和重建过程中发挥最大效益。姚文龙指出,随着参与人道主义援助活动的组织、机构日益增多,在受灾国和地区做好救灾援助协调工作显得更为重要。而联合国作为最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肩负着责无旁贷的重大责任。联合国能够充分发挥资源、技术整合的优势,通过系统的有组织的工作,满足遭受人道主义灾难的国家和地区人民的最迫切的要求。

 

 

  2006年8月3日—4日,为缓解黎巴嫩目前面临的人道危机,中国政府向黎巴嫩政府提供一批紧急人道主义物资援助,分两批自北京首都机场启运

 

  2005年7月1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张义山大使在“安理会在人道主义危机中的作用”公开辩论会上也指出,安理会作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首要责任的联合国机构,在冲突预防和管理方面理应发挥主导作用。有效防止冲突发生、解决冲突及确保冲突后重建,是安理会应对人道主义危机的主要职责。在冲突后地区,法治重建应成为实现和平与稳定总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当从维护当地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所有参与重建方都须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尊重当事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在今后的工作中,安理会应更加重视如何使冲突后地区维持稳定,并逐步走入持久发展的正轨,防止其重新陷入动荡。

 

 

  2006年7月,联合国驻黎巴嫩南部维和部队中国工兵营的官兵参加了联黎部队组织的人道主义救援行动

  第二,大多数人道主义危机发生在欠发达地区,与贫困、落后密切相关。在这些地区,冲突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和平的降临。它们往往面临资金、技术和人才匮乏的巨大挑战。捐助国应为受灾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最不发达国家慷慨解囊,提供更多的人道主义援助资金。近年来通过联合国的“联合呼吁程序”机制筹集到的人道救援资金持续下降,资源不足已严重影响了受灾国开展救灾、恢复和重建工作,迫切需要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捐助国在向当事方提供帮助时,应充分尊重当地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法律制度,尊重当地人民的自主权和决策权,避免介入当地内部矛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提供指导,而不是指挥;重点在于加强当地的能力建设,而不是强加预定的治理模式。

  第三,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和区域合作是应对自然灾害的有效手段之一。国际社会在向受灾国提供援助的同时,应该考虑这些国家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帮助受灾国加强防灾、救援和灾害管理的能力建设。汲取那些参加过防灾、救灾和减灾工作,参与过政策制定、方案设计和实施的国家的经验,提高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的工作质量和效益。随着目前世界范围内灾害发生频率的加快,中国政府始终对人道主义援助保持高度的关注。今后中国的援助方式将会更加多样化,包括医疗队、救援队、DNA检测组等各种专业救援方式以适应不同受灾情况的需要,同时进一步加强防灾领域的国际合作。 

 

 

2005年9月27日,亚洲减灾大会在北京举行

 

  2005年9月27日,亚洲减灾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目标是交流亚洲各国灾害管理经验,确定减灾行动优先领域,促进区域减灾合作。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指出,自然灾害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共同威胁,而亚洲一直是世界上灾害发生最为频繁、损失最为严重的地区。近年来,亚洲各国高度重视并加强减灾合作,去年底的印度洋地震海啸灾害发生后,亚洲国家互相帮助,积极行动,迅速投入到救灾工作中,与世界其他国家、有关国际组织共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紧急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亚洲减灾合作,华建敏代表中国政府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推动区域减灾和灾害救援领域的合作;二是建立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评估的区域合作机制;三是加强减灾信息和经验的共享与交流;四是加强资金技术援助和减灾能力建设。

  第四,中国政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中国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发展中国家,深深了解自然灾害给受灾国的人民生活带来的破坏和苦难。中国也曾饱受战乱之苦,战争造成的苦痛更是刻骨铭心。但中国仍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发展中国家,人均GDP水平在目前乃至今后较长的时期内仍将处于较低水平。中国自身尚有数千万的贫困人口,地区、城乡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也在继续接受国际援助以减少国内的贫困并防止出现“返贫”现象。因此,中国提供的对外紧急人道主义援助的资金很有限。但是在对外援助中,中国政府使用资金力求做到“快、实、细”三个字。一个是快,时间就是生命,“快”是紧急人道主义援助的一个重要特点,尤其在中国对外援助资金确实很有限的情况下,要使资金用得好首先要快,通过紧急反应机制以最快速度把援助物资送到受灾国;以最快的速度把援助物资送到受灾国人民手中;第二个是实,把事情办实,压缩管理费用,各个环节节约开支,把物资实实在在地送到受灾国人民手中;第三个是细,对受援国的需求考虑得细,相应中国自己的工作做得也细。

  中国政府为了能够帮助那些受灾国家,并向他们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相关部门已经建立了一个紧急的反应机制。紧急救援机制里主要包括相关的国务院的各个部门,其中有负责物资的,有负责运输的,有负责对外的,整个工作都有相应的部门和相应固定的人员来执行、完善。只要这个机制发挥了作用,国际人道主义救援行动就能够比较顺利地实行。另外,社会组织和企业单位也积极参与到对难民的援助中来。2003年,中国红十字会从人道主义出发,向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分别捐款5万美元,用于为伊拉克难民提供人道主义救助。在印尼发生海啸灾害的时候,考虑到灾区通讯是最大的问题,中国华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向印尼紧急提供了无线通讯设备;巴基斯坦发生地震之后,有十几家中国在巴基斯坦的企业纷纷向巴基斯坦政府提供了现金援助。

  2006年1月18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05年对外人道主义援助情况,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阐述了中国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4个基本点:第一,中国政府是个负责任的大国,对世界各地发生的自然灾害都有我们的责任和义务;第二,中华民族历来是与人为善、乐善好施的,对世界各国我们都在发展着和他们的友谊,这是中国的历史传统;第三,中国认识到自然灾害不只是降临在哪一个国家的问题,而是人类共同的敌人,是人类发展面临的共同挑战,中国都有义务去迎接这种挑战;第四,考虑到任何国家在困难的时候确实需要大家帮助,再强大也需要别人的帮助,2005年美国飓风当中已经看得出来,实际上当时的救援工作组织起来也是相当困难的。所以,国际人道主义的帮助历来是相互的,中国在遭到困难的时候,别国也帮助我们,所以别人碰到困难,就像邻居碰到困难一样,我们也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006年1月18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介绍了2005年中国对外实施人道主义援助的情况

  就下一步的工作,中国政府考虑要加强四个方面:1.随着中国自身能力的增强,中国对外提供援助的力度也适当地加快,但是只能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来办这件事情,以切实地支持受灾国抗灾自救、重建家园。2.根据各个国家受灾情况的不同,中国的援助方式也要多样化,以适应不同的需要,除了过去传统的物资和现汇之外,中国还可以派遣医疗队、救援队、DNA检测组以及各种专业救援的力量,以使得中国的援助切实地在第一线发挥作用。3.救灾只是个被动行动,发生灾害之后再去救,中国要进一步加强在防灾领域的国际合作,如果都能防灾,就不需要去救灾了。当然,自然灾害可能不一定都防得了,但是防灾始终是救灾最重要的环节。在印度洋海啸发生之后,中国在援助印尼的同时也帮印尼建立了海啸地震检测网络;巴基斯坦地震之后,中国除了对他们提供紧急的人道主义援助之外,也发现巴基斯坦地震检测方面比较薄弱,也准备帮助他们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地震检测系统。4.中国要加强对整个救灾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物资质量以及各个方面的工作环节要更加严格。包括中国国内的规定,也要跟国际衔接起来。

  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中国一直秉承对国际社会负责任的精神,愿意为了国际社会的共同发展、创造和谐世界尽义务、做贡献。加强人道主义对外援助,体现了中国是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对世界是睦邻友好、乐善好施的,更体现中国是一个和平、友好、负责任的大国。今后,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中国参与国际紧急救灾援助的能力也将不断提升。近年来,中国经济确有较快发展,经济总量有所提高,但中国仍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发展中国家,人均GDP水平在目前乃至今后较长的时期内仍将处于较低水平。中国自身尚有数千万的贫困人口,地区、城乡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中国政府今后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与防灾、救援和减灾领域的国际和区域合作,根据受灾国的要求、灾情的严重性和自身的实力,及时地对外提供一些救灾援助。中国将继续一如既往的履行国际人道主义和世界大家庭成员的道义准则,加大对外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力度,为帮助受灾国战胜灾害、重建家园和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为推动人类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6.1 中国与联合国人道主义救援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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