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自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和美国的部长,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二至二十三日会晤于马尼拉,
一、回顾领导人在西雅图会议上所阐明的关于在本地区相互依存与合作基础上构建亚太大家庭的憧憬;
二、响应领导人在APEC茂物会议上有关强化本地区发展合作的呼吁;
三、拓广《大阪行动议程》中包含的深化亚太大家庭精神三大支柱之一的经济技术合作要素;
四、确认经济技术合作、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及便利措施具有互补性和互助性;
五、认识到需要一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的新框架,以便本地区日益增多的经济技术合作计划与活动更突出重点,更具连贯性;
六、意识到APEC自创建以来在本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中所取得的成就;
为此,部长们一致决定:通过以下《加强经济合作与发展框架宣言》,以此来指导各成员经济体贯彻《大阪行动议程》第二部分,即经济技术合作?部分:
第一章 目标
我们同意APEC经济技术发展与合作的目标如下:
在亚太地区谋求可持续增长与均衡的发展;
缩小APEC各经济体间的经济差距;
改善人民的经济与社会福利;
增强亚太地区大家庭精神。
第二章 指导原则
一、根据APEC根本原则,我们将在以下基础之上谋求本地区的经济合作与发展:
??相互平等,相互尊重,包括尊重各成员的多样性及不同情况,着重发展各成员经济体的经济;
??互助互利,基于坚定承诺为实现本地区的可持续增长与平衡发展,缩小各成员间的经济差距作出实质的贡献。这一承诺应与各成员经济体的多样性特点和其履行能力相称;
??建设性的真诚的伙伴关系,在工业化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之间创造互利的交流机会,从而推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使之更具活力。这将包括与私营工商领域、其他相关机构,乃至整个亚太大家庭建立一种工作伙伴关系,来确保上述合作符合市场原则。这种伙伴关系将促成各成员经济体通力合作,在不断一体化的亚太大家庭中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缩小经济差异;
??促成协商一致,根据在APEC发展过程中培育的协商一致方式,通过自愿参与的方式,尊重各成员经济体的自主权。
二、我们强调,需要在经济技术合作活动中通力合作,使本地区所有人民能充分参与经济增长并从中受益。在上述活动中,我们有责任使经济增长不以环境质量为代价。
第三章 APEC经济与技术合作的特点
一、为实现我们的目标,我们同意APEC经济技术合作必须方向明确,应有具体的目标、里程碑和执行标准。
二、考虑到APEC各成员经济中私营工商部门发挥的作用日益增大,我们鼓励它们不但参加,而且根据APEC规定的目标发起经济技术合作。这样,经济技术活动可将政府活动,私营部门项目和公私合营的经济活动结合起来,公有部门直接或间接地为私营部门发挥主动性创造环境。
三,为建立大家庭的集体感和发扬企业精神,使本地区人民本着合作精神共同工作,取长补短,经济技术合作应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各成员经济体各尽所能,还应使APEC各成员都直接和广泛地受益,并缩小本地区的经济差距。
第四章 主题及优先领域
一、为实现可持续增长和均衡发展,从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中受益,并改善本地区经济福利,我们优先开展以下合作活动:
??人力资源是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财富,要发展人力资源来扩大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益处,巩固可持续增长的基础,加强各成员经济体及本地区的社会内聚力;
??发展稳定、安全和高效的资金市场,加速能够产出实际收益的资金流动,根据财政部长会议所讨论的,通过庞大的金融市场调动国内储蓄,并为私人投资于基础设施创造条件;
??加强经济基础设施,消除经济增长中,特别是在电讯、交通和能源部门的瓶颈现象,以便将各成员经济体纳入地区经济,并将地区经济纳入世界经济中;
??开发技术,造福未来。确保APEC的合作活动提高各成员吸收现有工业科学技术和发展新技术的能力,从而
促进信息与技术的自由流动;??出于可持续增长的考虑,推行完善的政策和做法,通过有益于环境的增长来保证生活质量;??发展和加强中小企业的活力,使其在更开放、更自由的经济发展中对市场反应更灵敏、更有效。
二、我们将支持合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符合框架协议所定目标与原则的新构思。
三、根据宣言阐明的目标、原则和主题,我们在此敦促各工作组及其他相关论坛根据《大阪行动议程》第二部分和本章第一段所提及的主题相互协调,在一些跨部门问题上相互合作,以便在向APEC目标迈进的过程中取得重点成果和有所突破。
四、如果能在经济技术合作中进一步保持连贯性并给予指导,我们有信心在迈向21世纪时对实现繁荣的亚太大家庭这一目标做出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