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领导人于2000年在文莱同意?继续为电信与信息技术服务贸易自由化制定竞争性和以市场为基础的政策框架?,2001年在上海同意制订新经济贸易政策目标。因特网及电子商务作为国际商务渠道迅猛发展,需要制订相关贸易政策促进全球网络化的发展。我们制订的贸易协议与规则将对世界经济未来数十年的发展产生影响。APEC成员作为国际社会的重要部分,有必要为数字经济制订有效的贸易规则、为贸易环境的自由化做出建设性的努力,使产品和服务可通过电子网络不加关税和限制地流通。鉴此,APEC各成员同意根据《大阪行动议程》中的全面性原则支持在?探路者方式?基础上执行以下目标。
总体目标
1、数字经济应继续在自由、开放的贸易环境中得到繁荣,从而使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经济继续增长。
2、在广泛的货物与服务部门做出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承诺,将促进通过电子网络进行的货物与服务贸易。
3、在正当的政策目标要求制定影响网上货物与服务贸易的国内政策法规时,考虑到各成员的国际承诺,相关法规应具有透明度、非歧视性及最小的贸易限制。
4、基于数字贸易自由化的重要性,各成员支持长期对电子交易免征关税。
5、各成员支持从需求出发的能力建设项目,以促进贸易和数字经济,确保发展中成员从新经济中全面受益。
具体目标
6、APEC各成员同意在WTO谈判中发挥集体的领导作用,推动与数字经济贸易相关领域的市场开放,包括鼓励其他WTO成员在下列数字经济领域达到与APEC各成员所支持的同等程度的市场开放:
服务
7、根据《上海共识》,APEC各成员确定了以下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服务部门并交换了相关信息,即电信和增值电信服务、录象服务(包括通过有线和卫星,不包括广播)、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广告、分销(包括电子分销产品)、速递、录像租赁(包括在线租赁)。
在确定的电子商务关键性服务部门,各成员将:
(a) 逐步减少或取消对允许提供此类服务的供应商的数量限制;
(b) 逐步减少或取消所有权和控股限制,此种限制
(i) 阻止电信服务部门的重要外国投资;和
(ii) 限制对其他服务供应部门占有多数股权或控制;及
(c) 最大限度提供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8、在WTO服务业谈判中,各成员将就其确定的电子商务关键性服务部门出价,目前WTO正讨论这些问题。9、各成员承认有必要在电信部门实施促进竞争的管理制度改革,将尽快采纳并实施《WTO基础电信参考文件》。10、鼓励非WTO成员在其加入谈判中,在尽可能多的电子商务关键性服务部门做出有意义的承诺,并同意采纳和实施《WTO基础电信参考文件》。
知识产权
11、考虑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数字经济贸易的重要性,各成员将充分实施和执行《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12、各成员将尽快批准并充分实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和《表演及录像制品公约》。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将尽快实施以上公约中的条款,正在考虑加入和实施的成员将承诺尽快完成这一过程。
13、各成员保证通过充分的监督机制,其政府实体仅使用正版软件或其他内容。
14、各成员将在最大限度地保证因特网与电子商务不为侵权和假冒产品贸易提供便利,并建立适当的管理与执法体系,减少此类活动。
关税
15、各成员将加入《信息技术协定》,并尽快向WTO信息技术协定委员会提交承诺时间表。非WTO成员在其加入谈判中,将考虑加入《信息技术协定》。
16、各成员将努力在最大范围内取消其他信息技术产品关税。
17、各成员向WTO数据库提供年度关税和贸易数据,非WTO成员将尽快向APEC关税数据库提交同类数据。
未来的工作
18、高官们承认数字经济的活力,以及当前需要保证我们的贸易政策激发创造力,促进增长和发展。高官们将:
(a) 审议各成员实施该《声明》中目标的进展情况,并向2003年部长级会议报告;及
(b) 按照《上海共识》的进度要求,每年对保证数字经济贸易投资自由流动的重要领域交换信息,制定贸易政策目标,并向部长级会议提交报告。参与此探路者倡议的成员名单:
1. 文莱
2. 中国香港
3. 印尼
4. 日本
5. 韩国
6. 马来西亚
7. 墨西哥
8. 新西兰
9. 巴布亚新几内亚
10. 秘鲁
11. 菲律宾
12. 新加坡
13. 中国台北
14. 泰国
15. 美国
16. 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