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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第六届部长级会议

 

  时间:1994年11月11日至12日

 

  地点:印尼 茂物

 

  中国出席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长吴仪

 

  会议议题:亚太地区的贸易自由化问题

  4.6.1 中国的基本立场

  一、外交部长的发言

  钱其琛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是十分独特的。丰富的多样性和成员间彼此相互依存是这个组织最显著的两个特点,构成了亚太经济合作的基础。钱其琛就以下几个问题谈了其看法: 第一,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合作的基础在于发挥彼此优势,取长补短。公平的优势竞争原则应该成为各成员之间合作的基础。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和法规应与市场经济原则保持一致,全球多边贸易原则符合世界市场发展规律,发达成员应放弃与市场原则相抵触的单边主义。

  第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目标应是共谋发展、共同繁荣。努力缩小发展中经济与发达经济之间的差距,特别是帮助发展中成员克服它们面临的种种困难,应成为亚太经济合作的当务之急。发展中成员在市场发育过程中,采取一些政府干预措施是必要的。不应以发达成员的标准来干预发展中成员内部市场的发育进程。

  第三,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合作的领域应更全面、更具广泛性。贸易与投资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源。作为长远目标,我们赞同在亚太地区实现贸易自由化,同意本次会议可以先就此达成意向性协议。由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我们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时间表的建议。我们认为对贸易自由化的定义、范围、基本原则等重要问题需要明确,避免由于理解上的混淆形成对经济贸易发展过程的新的障碍和干扰。中国完全赞同印尼提出的将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开发、中小企业发展等作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重点合作领域的建议。缺乏先进的实用技术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许多成员面临的现实问题。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的构成及需要看,长期、有效的科技合作是完全必要也是可行的。

  第四,亚太经济合作的方式和速度应反映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现实。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内部的多样性自然会表现为各成员对合作方式和前进速度快慢的要求有所不同。我们主张,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既要有长远目标,又要循序渐进;既要务虚,又要务实;既要考虑发达成员的需要,又要特别照顾发展中成员的利益。在此原则框架内,根据不同成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承受能力制定的合作方案,才是现实的,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钱其琛指出,亚太经济奇迹的背后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靠的是各成员自身的努力,靠的是符合自身情况的发展政策。亚太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区域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又为各成员经济的进一步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中国一贯重视区域经济合作,愿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强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各成员的经济合作与交流,为促进亚太经济的发展、实现本地区的共同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经济部长的发言

  吴仪说,为了巩固和进一步扩大本地区和世界经济在货物、服务、资金和技术流动方面的成果,促进地区经济繁荣和提高各经济体人民的生活水平,中国赞成在亚太经合组织范围内制定一个实施区域贸易自由化方案和实现区域自由贸易的长远目标。虽然中方认为这个目标应该是灵活的,意向性的。

  关于乌拉圭回合后的进一步贸易自由化问题,吴仪指出,亚太经合组织的关贸总协定成员,应尽早批准乌拉圭回合协议,并在世界贸易组织诞生后,尽快履行在协议中承诺的义务;中国作为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参加者和乌拉圭回合协议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签署者,由衷地希望尽早地批准并认真执行协议。但中国的复关是批准和执行协议的前提。中国一天不复关,就谈不上对协议的义务和执行,同时也会影响到对区域贸易自由化的执行。因此,中国希望亚太经合组织所有成员以实际行动支持中国早日复关。此外,中国主张乌拉圭回合后,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亚太经合组织的区域贸易自由化应与乌拉圭回合协议的执行同步,不采取超前行动。同时,从现在起,亚太经合组织所有成员应停止设置新的贸易壁垒。

  4.6.2 会议成果

  会议发表了联合声明,认为?知名人士小组?的报告将成为茂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讨论的有价值的参考文件。同时,声明对另一咨询机构太平洋商业论坛的报告表示欢迎,并指出该报告将交由茂物会议讨论。这两份报告均提出了实现贸易自由化的时间表,前者建议最后期限为2020年,后者则建议贸易自由化应在2010年以前完成。

  会议还通过了《人力资源开发框架宣言》,确定了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的原则和要素,批准了《区域协调设备认证和国际增值网络服务贸易指南》和《亚太经合组织非约束性投资原则》等文件。

   

 
  
  ·4.1 第一届部长级会议
  ·4.2 第二届部长级会议
  ·4.3 第三届部长级会议
  ·4.4 第四届部长级会议
  ·4.5 第五届部长级会议
  ·4.7 第七届部长级会议
  ·4.8 第八届部长级会议
  ·4.9 第九届部长级会议
  ·4.10 第十届部长级会议
  ·4.11 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
  ·4.12 第十二届部长级会议
  ·4.13 第十三届部长级会议
  ·4.14 第十四届部长级会议
  ·4.15 第十五届部长级会议
  ·4.16 第十六届部长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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