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95年11月16日至17日
地点:日本 大阪
中国出席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吴仪
会议议题:亚太地区贸易与投资自由化进程和经济技术合作前景
4.7.1 中国的基本立场
一、外交部长的发言
钱其琛说,新的保护主义加剧了贸易摩擦,使区域贸易环境变得难以预测,直接影响到多边贸易体制的正常发展。真正给本地区经济持续增长带来威胁的仍然是众多的发展问题。大量低收入人口的存在,基础设施的不足以及生态环境的恶化,已成为制约这一地区经济发展的突出障碍。
在制定区域经济合作的远景方案时,应当正视这些现实问题,并谋求找到解决这些现实问题的办法。我们高兴地看到,执行《茂物宣言》的《行动议程》把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技术合作摆在了同等重要的地位。这符合亚太地区多年来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经验,符合这个地区多样性的特点。从本质上讲,贸易与投资自由化要求市场的相互开放,经济技术合作则有利于成员间的优势互补。这两种手段如同亚太经济大厦的两根支柱,一个是为促进商品的自由流动开拓渠道,一个是为产生更多的物质财富创造条件。它们互为补充,缺一不可。
由于各成员发展水平不一,市场开放程度及现行体制不同,推进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特别需要体现一定的灵活性。如果单方面地追求加快贸易、投资自由化的速度,而不考虑到各个成员的具体情况,不允许各个成员有必要的灵活性,那就有可能导致某个成员或某个地区的经济发生危机,到头来对整个经济合作机制也会造成损害。这不是一种假设,而是实际上发生过的。
《行动议程》是各方就推动贸易与投资自由化进程达成的一种共识,应在自愿、单边的基础上逐步寻求共同领域,从易到难地向前推进。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并不仅仅意味着降低关税、减少贸易壁垒,它更需要努力创造一个稳定、良好的贸易环境,遵循公平、合理的贸易规则。非歧视原则可以确保各个成员从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中公平受益,是亚太区域经济贸易合作的基础,应该贯穿于自由化全过程。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已走过6个年头,它正面临一个自身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既需要《茂物宣言》为我们未来的合作确定长远目标,也需要《行动议程》为我们确定具体的行动计划。《行动议程》的特点是注重行动。中国从明年开始将实施的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在许多方面是与区域经济合作进程一致的。可以相信,只要各成员尊重本地区的多样性特点,采取务实态度,加强平等协商和互利合作,我们的行动就一定会取得积极成果。
二、经济部长的发言
吴仪说,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经过一年来的共同工作,特别是东道国日本政府的努力,已就行动议程的案文达成了一致意见。
众所周知,在就行动议程进行磋商的整个过程中,中国代表团一直强调在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间实行非歧视原则,即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这是因为,非歧视原则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石,也是亚太经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所必须奉行的原则。
吴仪强调,行动议程中有关非歧视原则的表述并没有全面反映中方的立场。我们只是从推动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大局出发,本着合作和灵活的精神,接受了这个案文。我们真诚希望经过有关方面的继续努力,这一问题能够得到永久解决。
吴仪表示,中国政府将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努力实施《茂物宣言》和《行动议程》中规定的各项原则和行动框架,继续加强同APEC其他成员的合作。
4.7.2 会议成果
会议发表了联合声明。
声明说,部长们一致认为,在本届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行动议程草案体现了各成员为实现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首脑去年在茂物确定的目标所作出的自主承诺和政治决心。部长们强调,在提供描绘亚太经合组织未来合作途径的长期框架方面,行动议程具有战略意义。
部长们认识到,行动议程是由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贸易和投资手续简便化以及经济技术合作构成的。 部长们还注意到,要在实施过程中对行动议程做进一步研究,以便使方针根据需要得到修改和完善。部长们强调,为了实现亚太地区的可持续性经济增长以及平衡的发展,有必要进一步推进经济、技术的合作。
这有利于缩小亚太经合组织成员之间的经济差距,有利于改善这一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福利,有利于实现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及其手续的简便化,有利于实现经济可持续性的发展。联合声明还谈到了亚太经合组织的工作进展状况,其中包括经济形势及其前景、贸易和投资的各种问题以及亚太经合组织的工作计划等。
会议还通过了《促进进步伙伴关系》和《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指导原则》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