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96年11月22日至23日
地点:菲律宾 苏比克
中国出席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长吴仪
会议议题:审议《马尼拉行动计划》草案等文件,讨论迈向21世纪的亚太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问题
4.8.1 中国的基本立场
一、外交部长的发言
1996年11月22日,钱其琛在会议上就?1995年经济领导人行动宣言执行情况?发表讲话,强调亚太经合组织应采取灵活和循序渐进的合作方式。
钱其琛说,1995年大阪会议以来,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尽管出现了一些波动,但总体上仍保持了良好的势头。随着世界多极化趋势的发展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人们更加期待建立一种平等的、互惠互利的经济合作关系,以实现共同发展的目的。
他说,亚太经合组织应该集中体现人们的这种期待。今年以来,亚太经合组织在贸易投资自由化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18个成员都提交了各自的单边行动计划。由于各成员的具体情况不同,起点不一样,对市场开放的承受能力也不同,在单边行动计划上存在着差异,是很自然的事情。
我们不能不分情况、不分领域地全面推进,更不能采用谈判式的对等原则。制定各成员国的单边行动计划,应遵循茂物会议确定的两个不同的时间表和大阪会议确立的基本原则,特别是自主自愿的原则。也就是说,实施单边自由化,不能强求一致。亚太地区是一个多样化的地区,按照一种速度和方式推进自由化,在理论上行不通,在实践中也会对有些成员的经济造成不利的影响。
钱其琛说,亚太经合组织所采取的方式,是一种灵活和循序渐进的合作方式。集体制定目标,成员根据自身情况为达到共同目标各自作出努力。这种方式看起来有些缓慢,但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11月23日,钱其琛在会议上呼吁加强亚太经合组织内经济技术合作。
钱其琛说,我们支持会议通过一份有关经济技术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同贸易投资自由化一样,经济技术合作是亚太经合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过去一段时期,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要明显快于经济技术合作。今后要更多地注意加快经济技术合作的进程。
在合作的内容上,亚太经合组织的经济技术合作不应仅限于以吸引外来投资为目标的人力和自然资源开发,而且应包括技术合作。这种合作不单单是发达成员出钱,发展中成员受益的传统合作,而是一种使所有成员都获得好处的互惠合作。因此,中国建议将人力资源开发、科技、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作为亚太经合组织经济技术合作的优先领域。中国愿意就这些领域的合作提出具体倡议并作出自己的贡献。
经济技术合作需要在资金和机制上得到必要的保障。我支持由高官会议就建立亚太经合组织经济技术合作基金的建议进行研究,并向部长级会议报告。这种基金可采取财政捐款、合作项目、信息共享等多种形式,各成员在自愿基础上作出贡献。
关于信息技术问题,钱其琛说,我们愿意同亚太经合组织成员一道推动世贸组织讨论信息技术协议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各成员发展水平不同,难以按照一个时间表,达到同一个目标,因此在产品范围、时间框架、实施方式等方面,要允许有足够的灵活性。促进信息技术的流动,不仅仅是个降低关税的问题,还要采取切实措施,消除阻碍技术转让的种种限制性措施。我们认为,除了信息技术之外,发展中成员普遍关心的纺织品等贸易问题,也应提上议事日程。只提出一个领域的问题来谈,既有失全面,也不大公道。
二、经济部长的发言
吴仪在会议上阐述了中国对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及便利化问题的立场。
吴仪说,中国政府一贯支持和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及便利化进程。一年来,中国为此作出了巨大努力。一方面,中国具体落实了1995年江泽民主席在大阪宣布的首次投入措施。在1996年4月1日降低了近5000项产品的关税,降幅高达36%;削减了170多项产品的非关税措施;允许外资参加在指定地域试点开办的中外合资外贸公司;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项下可兑换,并正在积极研究允许外国银行经营人民币本币业务。另一方面,根据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改革开放进程的需要,制订了中国参加亚太经合组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的单边行动计划。
非歧视原则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石,也是亚太经合组织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亚太经合组织推进自由化进程中所必须遵循的。
4.8.2 会议成果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上,部长们审议并通过了高官会议提交的《马尼拉行动计划》草案。这是部长级会议首次就加强经济技术合作问题通过了一个指导性文件。
文件强调,经济技术合作的目标是缩小发展中成员和发达成员之间的差距,实现共同发展。文件表明,各成员就经济技术合作的原则、方式和优先领域等取得了共识。这个文件的通过将有利于亚太经济合作的健康、平衡发展。会议还通过了《加强经济合作与发展框架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