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中国
  首    页 E_BOOK 图    书 影    视 图    片 音    乐 展    览 奥    运 旅    游     漫  
  绘    画 收    藏 工 艺 品 年    画 专    题 数字中国 政府白皮书 国情报告 中国概况 服务窗口  
 
  
 
阅读中国
 
   引言
   第一章 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
   第二章 中国伊斯兰教的民族化进程
   第三章 民国时期的中国伊斯兰教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国伊斯兰教
   第五章 新时期的中国伊斯兰教
 
二、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广泛传播

二、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广泛传播

  自1219年起,成吉思汗(1162—1227年)及其子孙,三次西征,吞并中亚,后挥师中国,建立了横跨欧亚两大洲包括广大伊斯兰地区的庞大帝国。在忽必烈征服南宋统一中国的过程中,许多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中亚人等被组成“西域亲军”,参加了对中国的征战。战后,这些人被就地屯聚放牧,分驻在全国各地,尤以中国西北居多,其他散处西南和中原,后来还有一部分人被迁往江南。这批随军东来的穆斯林绝大部分不带家眷,定居后与当地居民通婚并繁衍子孙。此外,蒙古人还把一大批有技艺的穆斯林工匠遣送至中国各地,其中绝大部分也在当地定居。元代西域来的各族穆斯林及其后裔被称为“回回”,属色目人。回回穆斯林对元朝建国有功,所以社会地位仅次于蒙古人,而高于汉人和南人。穆斯林上层受到元朝统治者的重用,其中一部分也跻身于统治者行列。元朝时期,由于穆斯林人口急剧增加,加之社会地位较高,因此,伊斯兰教传播、发展比较迅速,并逐渐形成了“大分散、小集中”的局面,成为中国伊斯兰教的大发展时期。

  元代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是与中国“回回民族”的形成联系在一起的。“回回”一词最早见于北宋(960—1127年)沈括的《梦溪笔谈》,指7世纪以来唐人所称的“回纥”或“回鹘”,由于唐宋时期回回民族尚未形成,因此,同伊斯兰教没有联系。南宋(1127—1279年)以来,“回回”主要泛指西域穆斯林民族、国家和地区。元代中西交通大开,西亚及中亚的穆斯林大批来华,此时“回回”指迁居中国的中亚、波斯、阿拉伯等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元初,周密《癸辛杂识》中把来自海道的穆斯林称为“南蕃回回”,并称“今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到了宪宗二年(1252年),统计户籍时,开始使用“回回户”,于是,“回回”一词成为元代中原地区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的专门族籍名称。

  回回民族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唐宋时期,落籍中国的阿拉伯、波斯等国的穆斯林,长期侨居在主要交通要道的商业城市,与当地居民杂居通婚,繁衍子孙,“土生蕃客”数量不断增加。这些人成了中国最早的回回先民。

 


内蒙古呼和浩特清真寺

  元代(1206—1368年),蒙古大军三次西征,导致各民族、各阶层、各类职业人的东迁,不仅局限在交通沿线的城市,而广泛分布于农村(屯田)和贸易城镇、匠局所在地、探马赤军(色目诸部族军)等地,从漠北、大都(今北京)到江南、云南及西北的广大地域。其中聚居的回回人,分布之广、数量之大,是唐宋时期无法相比的。他们在各地定居后,被允许和当地妇女联姻,繁衍后代,使回回人口急剧增长。

  蒙古大军的西征使天山南北的分裂局面得到统一,各古老部落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得以进行,特别是有的蒙古宗王、汗王的皈依伊斯兰教,对这里伊斯兰教的传播产生了重大影响。以维吾尔等民族成员普遍成为穆斯林为标志,他们和改信伊斯兰教的蒙古人一起加入到了回回民族的行列中,进一步壮大了回回民族的队伍。

  元代的民族大迁徙,使相当一批回回人开始了以农业为主的新的生活,元王朝的优待政策,加上回回人的努力,使得他们的生活来源基本能有保证,可以长期定居而不需要依赖外界的经济资助。这就为回回民族聚居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元代的民族等级制度也为回回民族的发展提供了较优越的条件,他们在为官经商、赋税差役、科举等方面都享有一定的优待,为同处这一等级的不同民族在共同信仰和风俗习惯的情况下,相互融合,形成一个民族共同体创造了条件。

  大量修建清真寺作为穆斯林宗教活动的场所,是伊斯兰教得到元代官方承认和鼓励的标志。清真寺把各种身份的穆斯林聚集在一起,在进行宗教活动的同时,还进行各种社会活动,使他们在此体验共同心理的认同感,于是,伊斯兰教成了沟通民族情感,最终形成回回民族的重要纽带。

  元代,回回民族呈现出了“大分散、小集中”的状况。所谓“大分散”是指,回回散布于全国各地,所谓“小集中”是指全国各地的回回一般居住在清真寺的周围。这种与其他少数民族不同的地域分布特点,是与回回民族在元代所处的特殊环境密切相关的。

  元代,回回人因擅长经商理财和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和经验,为元王朝的建立和国家的治理做出了很多贡献。因此,他们较受元统治者的信任,政治地位也较高,充任各级官吏的回回人也较多。从中央到地方,从行省到下属各路、府、州、县,不论文官还是武将,都有任职的回回人。他们有田产、宅第、奴婢、部下和大量资财等,在为官的地方定居下来,成为“大分散、小集中”的一种方式。

  为了战争的需要,元朝早期开始实行的屯田制度,到了元朝统一全国后,便开始全面推广。元朝回回屯田户数量多,分布广的主要是在西北地区。

  蒙古人以弓马之利取天下,故十分重视牧马,曾在全国开辟“牧地”(屯马场)14处,从事牧马的千户、百户及牧人中,也有许多回回人。如河南巩县附近的回回凹、山东的益都、青州等地,都是元时回回人牧马之要地。后来,这些军马户转成社民户,成为当地回回。

  此外,元时还推行军户制度。元朝廷拨给“赡军田”,不纳田租。于是,军户也是农户,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当时的回回人被编入军中,或成为回回炮手、军匠等。元时曾多次签发“诸道回回军”或“西夏回回军”。他们多不带亲属,后成为遍布各地的永久性居民,从事农业生产,与当地人杂居通婚。

  元朝中央政府还鼓励随蒙古人东来的回回人定居中国,从事农牧业生产,并给予多种优惠政策,如赐荒地令其耕种,并允许回回人买卖土地,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这些东来的回回人很快成为拓荒、屯田、发展农牧业生产的劳动者,特别是在西北陕甘宁青新地区,他们与当地居民杂居通婚,共同生活,成为那里永久的居民。

  随蒙古人东来的还有大批回回工匠,如花剌子模(古代曾为波斯帝国一部分,公元700年前后为阿拉伯人征服,13世纪又被蒙古人占领。在今乌兹别克斯坦。)都城被灭后,就有10万工匠被遣,撒马尔汗之役被俘的工匠3万余人也被迁到中国,并被大批集中安置下来。

  元时,随蒙古人东来的回回商人和东南沿海等城市的商人以及南亚国家来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商人更是遍布全国各地。由于蒙古西征后交通便利,以及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促使他们大批来华,并在当地定居下来。

  东来的回回科技人才多受到元王朝的赏识和重用,为了发挥这些专门人才的作用,元朝设立了掌管回回医药的机构“广惠司”;培养译员的高等学府“回回国子监”;掌管和研究回回天文历算的机构“回回司天监”等,诸如天文学家札马剌丁、可马刺丁,制炮专家阿老瓦丁、亦思马因,建筑学家亦黑迭儿丁,医药学家答里麻,语言文字学家益福的哈鲁丁等,被安排在朝廷建立的各种专门机构中。

  元朝统治者奉行对各种宗教兼容并蓄,一律加以护持的态度和政策。而此时的伊斯兰教正处于迅速发展的上升状态,蒙古人的西征及宗教政策直接促进了伊斯兰教在西北和中亚地区的深入传播,并逐步发展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宗教,为后来西北地区民族的形成和宗教信仰的确立与沿袭确定了基本的框架。

    

 
  
  ·一、伊斯兰教传入中国
  ·三、中国伊斯兰教的宗教制度和清真寺的发展
  ·四、内地伊斯兰教的大集中与大分散
 
了解中国
| 合作伙伴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华天大厦26层 邮编:100038
咨询电话:86-10-58880347 电子邮件:showchina@showchina.org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京ICP证041074号
五洲传播中心/北京五洲泛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