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体育运动自古就有,武术是灿烂文化中的瑰宝,是传统的健身项目,几千年来源远流长,骑马、射箭、摔跤、钓鱼、龙舟、棋类等体育活动也广为流传,但近代体育的发展较晚,也就是在19世纪末才传入中国。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体育运动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而得以迅速发展和广泛普及。中国政府重视体育工作,把增强人民的体质,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作为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的首要任务。1949年,新中国刚刚诞生,就成立了中华全国体育总会,1952年成立了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人民体制普遍增强,中国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群已经超过4亿之众;中国运动员在国际赛场上屡创佳绩,竞技体育全面登上了国际舞台,成为世界体坛一支令人瞩目的力量。
在中国,体育的发展始终受到国家的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内容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近年来,国务院又先后发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反兴奋剂条例》,为体育发展提供的重要法律保障。

2004年,中国选手劳丽诗、
李婷获雅典奥运会跳水冠军
作为国民体育基础的学校体育,备受政府重视。不仅学校配备有专职体育教师和各种运动设施,而且规定达不到体育合格标准的学生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校每年举行春季和秋季运动会。全国每四年举办一次中学生运动会和一次大学生运动会。对于有培养前途的少年儿童,则输送到业余体育学校接受专项的正规训练。
职工体育开展得比较普遍,工商企业和机关、团体的职工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有15分钟做工间操或参加其他体育活动的时间。国家曾先后颁发过八套成人广播体操,还根据不同行业特点为工人编制了生产操。城市的武术、太极拳、气功、健美操等体育锻炼项目,就开展得更加活跃了。尤其在清晨,公园里、树林中,到处是进行健身活动的人。在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则有明显的区域特点,有的擅长田径,有的擅长球类,有的擅长游泳,各有所长。
1995年6月,中国政府推出一个以全国人民为实施对象,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的“全民健身计划”,旨在更加广泛地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全面提高国民体质和健康水平。这个计划被称之为“121工程”,即倡导全民做到每天参加1次以上的体育健身活动,学会2种以上健身方法,每年进行1次体质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