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一名弃婴就是挽救一个生命,我不会轻易放弃。”
——收养21名弃婴的胡同开
“如果找到我的亲生父母,我会选择离开,但我会记住胡爸爸一辈子,是他养育我长大。”
胡晶晶是名孤儿,10年前她刚出生就被扔在路边。当时她的体重只有1.5斤,医生都断言她不可能活了,但胡同开毫不犹豫地收养了她。
50岁的胡同开多年来一直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积蓄,现在仍以拾荒维持生活。但默默无闻的他却做了一件惊人的好事:从1993年至今,他先后收养了21名弃婴。经他多方奔走寻找,多数弃婴已经回到亲人身边。
据《中国孤儿的现状与面临的困境》调查显示,全国18周岁以下父母双亡及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共计57.3万人。他们主要靠中国民众的个人爱心救助和儿童社会福利事业救助。
像胡同开一样做孤儿的“爸爸”、“妈妈”,让他们感受到亲情和温情,是许多中国人共同的行动。延吉市的朝鲜族农村妇女申淑家境并不宽裕,但从1999年开始,她陆续收养了56个无家可归的孩子。82岁的陈尚义老人和他81岁的老伴张兰英,17年来靠捡垃圾、卖废品收养了42个弃婴,而这些弃婴几乎都患有各种先天性疾病。

为孤残儿童提供了一个健康成长的“家”,是儿童社会福利事业的目标。目前,中国的儿童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基本分为三类:一类是收养型的,主要职能是对孤儿进行收养,并使其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另一类是康复型的,主要职能是对可以康复的残疾儿童实施治疗和康复;再一类是教育型的,主要职能是使各类常人走一步,很轻松,对付城城来讲,却要付出十倍的努力。但是,在他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里,没有丝毫的悲哀,能看到的只有快乐。
在民政部利用彩票公益金实施的“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资助下,6岁的付城城终于在2005年3月“走”出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步。
付城城1999年出生,因为患有脑瘤被遗弃,2000年8月16日被送到鞍山市儿童福利院。这些年,付城城一直只能躺在床上。2004年10月,在鞍山市第三医院,医生为付城城做了双腿内收肌松解跟腱延长手术,经过4个多月的护理和恢复,付城城终于可以自己蹒跚走路了。
“明天计划”实施一年来,全国已有9149名残疾孤儿接受了手术康复矫治,1500多名术后的残疾孤儿被家庭收养。
目前,中国共有由政府投资兴办的各类儿童福利院178个,收养儿童2.2万人;全国已建SOS儿童村9所,收养孤儿1000余名。此外,全国各地还兴办了康复中心、弱智儿童培训班、残疾儿童寄养站等社区孤残儿童服务组织近万个;个人和单位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已达上百家。全国已形成以国家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分散供养为基础,城乡结合,社会参与的特殊困境下的儿童救助、保护格局。
一个负责任的社会,需要关心每一个宝贵的生命、关爱每一颗孤独的心灵。为老年人,特别是处在特殊困境下的老年人提供帮助,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杨绍军,企业家,创办了阳光孤儿院,收养烈士后代、老区和灾区孤儿116名,并从1982年开始赡养7位孤寡老人。张世文,一名普通的打工者,在2001年联合重庆70余名打工者集体倡导“夕阳工程”,并在重庆市繁华地带建立起首个老人救助点,专为生活不便的老人提供各种帮助,受他直接帮助的老人有300多人。宋会涛,河南一名贫困大学生,义务照顾瘫痪老人杨桂芳,与老人结成没有血缘关系的“母子”深情……
中国政府始终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五保供养”指对缺乏劳动能力,生活又无依靠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由集体保障供养其吃、穿、住、医等五种基本生活条件),为处在特殊困境下的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1996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颁布实施,为老年人特别是处在特殊困境下的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社会福利机构的建立和发展,维护了处于特殊困境之中的老年人的生活、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基本权利。目前,中国共有老年人福利机构5.1万余家,收养老年人80余万人。
2001年,民政部启动了“全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施三年,全国城乡共新建和改建社区“星光老年之家” 32490个。“星光老年之家”的功能包括了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康复等基本服务项目,发达地区的“星光老年之家”还设置了院舍住养、日间照料、紧急援助等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