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9日凌晨,经过50多个小时的行驶,满载捐赠物资的专列货车抵达广西南宁火车站。
夜里11时,捐赠物资顺利运抵遭受洪灾的象州县。20日上午,象州县有关部门又把这些物资运往县里的4个重灾镇。


这些物品,是北京市民们在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中捐献出来的。
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由中国民政部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发起实施,最初叫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每年开展两次定期集中募捐。在1998年中国的特大洪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近年来,随着公民捐助热情和自觉性的提高,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逐步演变为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主要是动员城镇居民将不用的旧衣被、家电等生活用品捐出来,送给灾区和贫困地区。这些捐赠物资起到了两个作用:有灾救灾,无灾扶贫。
现在,在中国各个城市,几乎每一个社区都有日常捐赠的接收点,大部分城市建立了捐赠物资储备仓库,对捐赠物资进行严格的消毒、整理和保存。政府制订了一系列制度来规范这项活动,包括接收捐赠工作站办事程序、工作职责、接收捐赠款物分类标准、仓库管理制度、捐助物资调剂制度以及捐助物资储存、消毒、包装制度等。
经常性社会捐助的款物不仅用于救助灾民和帮助贫困地区,还用于帮助当地社区的贫困人群。中国的一些城市和社区建立了慈善超市,城市贫民可以在那里得到低偿或无偿的捐赠物品救助。
2006年2月2日,31名福利院的孩子和17名低保家庭的孩子来到广西柳州市晶远社区爱心超市。每名小朋友可以从超市里自由挑选3件自己喜爱的礼物。一名爱好音乐的孩子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电子琴,并当场演奏起来。
这家爱心超市是晶远社区青年中心的一个服务机构,超市里的所有“商品”,都是青年中心会员、社区居民以及辖区单位基层团组织无偿捐助的各种生活、学习用品。

小朋友们在准备捐给灾区的衣物
截至目前,中国已建立了3.2万个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初步形成了社会捐助服务网络。在一些大中城市建立了4000多个“慈善超市”、“爱心超市”等,开创了社区群众互帮互助的新模式。在一些地方,已开始将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组织实施交给民间组织进行,如上海市慈善总会就承担了当地的这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