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阿左旗宗教局为纪念《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召开了巴镇地区宗教界人士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的宗教界人士各抒已见,一致认为,自《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规范管理宗教事务,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作为首要任务,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对寺庙管理及宗教部门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意见:一要以抓抵御渗透为重点。依法加强对宗教涉外事务的管理,依法处理各种非法传教活动和渗透活动,坚决取缔和制止境外人员非法传教、非法举办培训班、非法建立宗教组织等活动。要加强对接受境外宗教书刊及音像制品、境外大宗宗教捐赠的管理,防止境外势力通过宗教方面捐赠渠道对我进行渗透。二要以抓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为根本。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出发,真心实意地把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贯彻好、落实好,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三要以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为基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要以抓督促检查为手段。要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到信教群众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坚决杜绝在执法活动中有法不依、粗暴执法、滥用职权等侵害宗教界合法权益的事情出现。五要以抓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审批登记、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宗教财产的监督管理,认真解决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引导和规范管理入手,积极促进各宗教内部的和睦,宗教与宗教之间的和睦,宗教与社会的和平共处睦。六要以“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作为宗教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不断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把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