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元时期在药物管理与营销方面的发展,也是令人瞩目的。
熙宁九年(1076),北宋朝廷在京都汴梁(今河南开封)设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所以制作和出售成药为主的官办药局——太医局熟药所。至崇宁二年(1103)扩增为七所,五所仍名“熟药所”,二所称“修和药所”。其后,分别更名为“惠民局”(药店)和“和剂局”(制药工场)。当时,药局除在京都有发展外,还被逐渐推广到全国各地乃至边疆镇寨。

一家名为“回春堂”医馆的牌匾
北宋药局是国家经营、面向社会的经济实体,并兼有政府药政管理的职能。它的创立,标志着医、药分业。药局内部设有收购、辨验等专门机构,从制药到出售都有专人管理。和剂局在生产中成药时,先征集配方,经太医局试验后,始制成成药。其配方范本为《和剂局方》(1078年出版,后数次增补,总载方788首),其中的牛黄清心丸、藿香正气散等多种方剂,沿用至今。

宋代《清明上河图》之“赵太丞家”,这是一家开业医生的诊所兼药店。

随着全球对天然植物药日益重视,
国际社会对中药的认同度有了进一步提高。图为一家海外中药店。
与此同时,民营药业也十分兴盛,都市之中药肆众多,还有医家坐堂行医。药材贸易远及海外,泉州出土宋代沉船所载各种药物,便是一例。同时,道地药材的多种栽培产品也出现于这一时期,如四川彰明的附子、汴京的薯蓣、西京的牛膝、杭越的芍药等等。

百年老号“同仁堂”
明清时期的药业不仅更加繁荣,而且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明末的“药市”,以河北安国、江西樟树最为知名,全国的药材集中于药市进行交易。各地出现了一些秉承义利并进、童叟无欺之儒商道德,声名远扬、获利颇丰的著名药店。北京的百年老店同仁堂,以“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为堂训;杭州的胡庆余堂,悬挂着“凡百贸易均着不得欺字,药业关系性命尤为万不可欺”的匾额,经营至今仍然门庭若市。此外,还出现了专门经营人参、鹿茸等贵重滋补品的“参行”。

泉州湾出土宋代沉船所载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