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建立,妇女的就业观念、就业方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从由政府安排就业转向求职应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多种途径。很多有胆有识的城乡妇女抓住机遇,开拓进取,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0年,城镇女性工作由劳动人事部门安排的比例为43.3%,比1990年降低了15.1个百分点;通过求职、应聘录取考取的比例为14.3%,比男性高近3个百分点;自己创业的比例比1990年提高了17.1个百分点,达到21.4%,与男性21.7%的水平非常接近。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就业的妇女增长迅速,1995年以来,妇女在个体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增长了约60%,人数已近千万。
20多年来,中国妇女的就业率稳定在较高水平。到2001年,在全国7.3亿从业人员中,女性约3.3亿人。在中国16个国民经济行业中,有10个行业的女职工所占比重较高,其中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中女性占43%,金融、保险业中女性占41%,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中女性占57.5%,社会服务业中女性占42.7%。在高技能、高知识含量的行业,如计算机、通讯、环保、航空、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律师等行业的女性人数,已是改革开放前的5至10倍。
女企业家群体迅速成长。在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妇女担任了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目前,女企业家约占中国企业家总数的20%。女企业家协会有近万名会员。在63%的女企业家经营的企业中,女职工占半数以上,女性创业为女性就业创造了条件。
城镇女职工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