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从怀孕3个月到产后42天,由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保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母婴健康指导、产前检查、胎儿保健、高危孕产妇管理、住院分娩、产后访视和新生儿保健等。城市妇幼卫生机构普遍开展了对妇女的围产期保健。农村卫生院实行孕产妇健康系统管理。
住院分娩是“母亲安全”的重要环节。在发达地区特别是城市,已基本实现了产妇住院分娩,有的医院还开设了与家人独处的温馨病房,很多城市出现了提供产后服务的月子医院。在农村,卫生部门通过宣传“母亲安全”知识及提高妇幼保健人员素质,吸引产妇住院分娩。1999年,卫生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在一些贫困县开展了以提高农村产妇住院分娩率为目的的“母亲安全”项目。通过发放“母亲安全”宣传手册和利用板报、广播、电视、报刊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传播安全分娩知识,提高农村产妇对住院分娩的认识。
同时采取许多具体措施,如聘请专家培训农村卫生院的助产人员,在县医院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制定产妇住院分娩奖励补助,在乡村成立高危孕产妇转运小组等,帮助农村产妇实行住院分娩。在卫生部和各级卫生机构的努力下,到2001年,每100位孕妇中,有90人接受了产前检查服务,76人住院分娩,87人接受了产后访视。非住院分娩的消毒接生率为96.9%,比1995年提高9个百分点。据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的统计数据,2001年,35岁以下女性生第一个孩子做过产前检查的比例,城镇为94.8%,比35岁以上高14.8个百分点;农村为76.0%,比35岁以上高28.9个百分点。35岁以下女性生第一个孩子的住院分娩率,城镇为87.6%,比35岁以上高14.2个百分点;农村为47.1%,比35岁以上高22.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