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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

 

  在新疆分为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两种。汉传佛教曾是新疆历史上流布时间最长、信教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文化遗存最丰富的宗教。自16世纪其主要宗教的地位被伊斯兰教取代后,便急剧衰落,直到清朝统一新疆后,才有所复兴。藏传佛教即俗称的“喇嘛教”,虽然传入新疆较早,但影响很小,直到明朝才随着信仰藏传佛教的卫拉特蒙古(蒙古高原西部几个蒙古族部落组成的联盟)进入新疆而兴盛起来。从那时起到现在,藏传佛教在新疆一直是仅次于伊斯兰教的第二大宗教。

  目前,信仰汉传佛教的主要是汉族群众,因在家吃斋念佛、烧香拜菩萨的很多,信徒人数难以确切统计。汉传佛教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昌吉、哈密等汉族较集中的地区。信仰藏传佛教的主要是蒙古族,约15万人。另外,锡伯族、达斡尔族也有部分群众信仰藏传佛教。藏传佛教主要流行于巴音郭楞和博尔塔拉两个蒙古自治州、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以及北疆地区的十几个县、市。

  20世纪50年代,新疆共有佛教寺庙129座,其中属藏传佛教的有98座,属汉传佛教的有30多座;宗教教职人员6500余人。“文革”期间,佛教受到很大的冲击,尤其是汉传佛教,几乎没有人敢公开信仰,寺庙或被拆毁、或被挪作他作。藏传佛教的寺庙人为毁坏的情况也十分严重。80年代以来,新疆各级地方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逐步恢复和开放了佛教的宗教活动场所,对过去被挪用的寺庙则按照政策发还给佛教团体,保障了佛教的正当权益,也保障了佛教徒信教自由的权利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据统计,目前全疆共有佛教寺庙(包括活动点)51座。其中,藏传佛教寺庙40座,汉传佛教寺庙11座。寺庙的增加、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使宗教教职人员的数量也迅速增加。目前,佛教的教职人员已达到304人,其中藏传佛教296人,汉传佛教8人。198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佛教协地成立。后来,乌鲁木齐、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相继成立了市属的佛教协会,在佛教徒较多的和静县、和硕县,成立了县属的佛教协会。各地佛教协会的建立,对开展正常的佛教教务活动,加强教职人员的培养和管理,以及对国际、国内宗教团体的交流和友好交往,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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