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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记者申办居留许可
2007-03-2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作者:

  (一)申请居留许可

  持J-1签证的常驻记者及其家属入境后,应在30日内到驻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居留许可手续。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但不超过护照有效期。

  驻京外国记者申请居留许可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常驻新闻机构印章,贴一张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外交部新闻司颁发的外国常驻记者证;

  5.年满18周岁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6.随行家属提供任职记者的居留许可证或常驻记者证,以及常驻新闻机构的信函;

  7.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明

  8.父母和子女间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9.持“J-2”签证入境的临时记者改任常驻记者申请居留许可,还需提供外交部新闻司或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函。

  申办居留许可需5个工作日。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8:30-16:30

  咨询电话:(010)84020101

  网址:http://www.bjgaj.gov.cn/

  驻沪、渝、穗、沈记者请向驻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办理居留许可手续,各地有关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下午5:00

  电话:021-28951900

  网址:http://www.police.sh.cn/shpolice/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渝北区黄泥滂黄龙路555号

  电话:023-63961916

  传真:023-63961917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155号

  电话:020-83115725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237号金园大厦3楼

  电话:024-23105931、23105932、23105935

  外国记者需在居留许可到期前到各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留许可延期手续。

  持与中国签订互免签证协议国家的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的常驻记者,请到当地外办办理居留手续。互免签证协议国家一览表请参阅外交部网站(www.mfa.gov.cn)领事服务栏。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外交部南街8号京华豪园2层

  电话:010-85622633、85622632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二)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书》

  外国常驻记者及其家属入境后,应尽快到驻地检验检疫部门体检并办理《健康证明书》(16岁以下少年儿童免检)。《健康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

  北京、上海、重庆、广东、辽宁等地检验、检疫部门相关联系方式及具体要求如下:

  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北街20号

  电话:010-6427424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需空腹,并持本人护照、交一张护照照片。3个工作日后领取《健康证明书》。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地址:上海市金浜路15号

  预约电话:021-6268296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需空腹,4个工作日后领取《健康证明书》。

  重庆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检处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185号

  电话: 023-67901515,13647635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30

  下午1:30-5:00

  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体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07号

  电话:020-382593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注:记者需带护照及复印件,护照照片四张

  沈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433号

  电话:024-2419274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三)制作机构公章和财务章

  外国驻京机构负责人请持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和外交部新闻司致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函,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制作该机构公章和财务章的手续。公章和财务章上机构名称须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上所列机构名称一致。

  驻沪、渝、穗、沈记者分别向驻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相关手续。

  为便于办理海关、税务、银行、车辆等手续,外国记者可凭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向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详细内容请参阅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nacao.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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