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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外国常驻记者证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
2007-03-2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作者:

  (一)申办外国常驻记者证

  获准常驻北京的外国记者应在抵达后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护照到外交部外国记者新闻中心(International Press Center以下简称IPC)申办外国常驻记者证。注册时,需填写一式两份《外国记者注册申请表》,并提供办公和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交3张近期护照照片(3.7cm×5cm、蓝色背景)。3个工作日后,到IPC领取新闻司颁发的外国常驻记者证(IC卡)

  驻沪、驻渝、驻穗和驻沈外国记者请分别到上海市外办、重庆市外办、广东省外办和辽宁省外办办理注册手续。

 


 

  外国常驻记者证是记者在华的身份证和进行采访、报道的必备证件,请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便于采访时出示受检。外国驻华记者进行采访或旅行,需随身携带外国常驻记者证、本人护照等有效证件。

  外国新闻机构驻沪、渝、穗、沈首席记者到任后60天内须到北京,与外交部新闻司官员见面,了解在华常驻的有关规定等。

  (二)申办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

  新设常驻北京的外国新闻机构负责人需在抵达中国后7个工作日内,持该新闻机构总部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任书和本人护照,在向IPC申办外国常驻记者证的同时,申办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

  驻沪、渝、穗、沈的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其负责人应在抵达中国后7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外办申办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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