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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奥委会解禁运动员博客 国内门户上演奥运博弈
2008-02-20   来源:体坛周报   作者:

  2月15日,国际奥委会(IOC)针对北京奥运会期间运动员开设博客做出了最新的规定:运动员可以在今年夏天发表与奥运会相关的博客,但前提是“高贵有品”(dignified and in good taste)。IOC发言人是在规范博客内容时提到上述词语的,但实际上,“高贵”和“品位”二词正是全部规定的精髓。

  “高贵”指的是运动员对自己身份的肯定和爱惜:运动员不得作为“兼职记者”,将自己由于特殊身份而得到的信息卖给媒体。当然,免费送给媒体也不行。为了保护合作媒体以及赞助商的利益,IOC要求运动员不得在博客上发表奥运赛事、开闭幕式、颁奖仪式和一切需特定许可方可进入区域的音频与视频,静止图片也不得涉及赛事;页面不得同时出现运动员自己赞助商与奥运赛事图片。

  “品位”指的是奥运远离政治这一IOC长久主张。在英国奥委会要求运动员签署对东道主不允评价的保证书曝光后,在某些国际知名人士签名干涉中国外交政策后,“品位”尤其引起IOC的注意。IOC要求,运动员博客中不得披露任何与奥运会东道主安全、组织等相关的信息。各支运动队亦是同样。对于这个主张,多数西方国家奥委会表示并不会严格执行,但他们同样认为“短暂的几天观察,其观点并不一定准确”,“运动员更应该将注意力集中在赛场上。”

  跟“高贵”相比,IOC显然更担心西方运动员的“品位”,因为喜欢拿运动员博客说事的西方媒体对后者更感兴趣。

  拉“客”,影响力博弈

  与国外不同,中国运动员的博客基本不存在上述两个问题。因为中国门户网站的异常强大,以及专业队的制度,使得运动员写博客这一私人事件,演变成一场各大网站针对奥运的一场影响力博弈。有竞争就有投入,中国运动员博客为“投入”而异化的问题比较严重。事实上,在明星博客刚刚兴起的时候,足球明星是各大网站的争夺重点,随着8月8日的日益临近,更多综合运动员受到关注,尤其是有夺金实力和已经夺过金牌的运动员们。

  2007年7月10日创建;15篇文章;27213篇评论;1000多万访问量。这是刘翔的博客数字。隐藏在这组数字背后的是搜狐究竟花费的货币数字,得到这位中国人最关注的运动员的只言片语?

  坊间流传一个惊人的说法,那就是搜狐凭借1000万(现金加页面推广广告折价),与田管中心签订了合作合同,进而得到了刘翔的独家博客授权。另一个说法则是,刘翔的官方网站和博客原本属于华奥星空网站(与体育总局关系密切),搜狐与华奥星空合作后,刘翔的博客自然也归属了搜狐。两种说法大相径庭。但无论是直接与田管中心合作,还是与华奥星空合作变相所得,搜狐都必须要支付相当程度的费用。按照中国体育的专业体制,无论刘翔的博客有多少收益,大头都在体育总局和田管中心那里,刘翔能够得到的数目不会太多。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的行情,普通运动员在搜狐撰写博客可得到2-4万元,得过奥运金牌的知名运动员,少数几人可拿到20万左右。其他网站给的价钱也相差不大。随着运动员博客竞争的加剧,各大网站为此支付的费用也日益增加,有的网站此项费用甚至占到整个体育频道全部稿费的一半左右。

  高代价,低关注?

  花费如此高昂的代价,体育明星博客对网站的浏览量有多大提升?“基本上没有多大影响,网民更喜欢看一些草根博客。”新浪总编辑陈彤表示。

  “原因有很多,作为心境记录,博客的发展初期是匿名的,正因为匿名,才可以实话实说,并进而寻找到心灵伙伴。一旦公开了姓名,知道面对的是大众,说些不疼不痒的话,自然受到的关注低。”搜狐网站某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编辑分析。此外,很多体育明星博客更新速度慢,也让网迷失去了期待。还是刘翔的例子,他从2007年7月到11月期间,发表15篇文章后,就再也没有了更新。

  但也有人认为,博客的作用不能仅仅从浏览量来考量。“就像有人喜欢和明星买一栋楼盘一样,能和自己喜欢的明星住在同一个虚拟空间,也是很多人希望的。所以,明星博客首先是为了推广该网站的博客产品。对提升整个网站的品牌也相当有帮助。”另一位媒体专家这样表示。

  事实上,无论效果如何,面对奥运会的激烈竞争,各大网站还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最终,搜狐、新浪、腾讯三大网站都收获颇丰:搜狐拥有人气王刘翔,新浪主打男足核心郑智,腾讯则与五个夺冠热门队伍签订了集体合同。

  这些合同从支付费用、写作方式上各有不同。作为国宝级的运动员,搜狐显然没有给刘翔规定写作数量;新浪与郑智的合同被外界认定为除刘翔外数字最高的(70万左右);而腾讯与五支队伍的合同涉及到奥运会期间夺金数量,据称,每支队伍底价为10万-30万,每夺得一枚金牌增加250万。

  “独家”限定正面解读

  本次IOC出台的规定中,有一条与中国门户网站的激烈竞争看似相关,即博客的所有者不能与任何公司签署合同独家发布。

  对于这一规定,陈彤认为对新浪有“正面的影响”,因为“某些其他网站独家的协议就因此失效了。”搜狐网站体育频道总监胡浩则不做评判,因为“作为官网提供者,不便发表评论。”

  事实上,是否是独家发布很难找到确实的证据,因为一名运动员在哪里开博客是他的自由,除非对手找到合同原本。而且各大网站的合同或者合作,都多少带些“独家”条款,即便有些未必落实到文字上。

  但在某位业内人士看来,这一条例如果真正执行的话,对所有网站都是一件好事情。“博客真正的价值应该是做平台,而非内容。现在网站为内容投入的代价太大了,收获又太少。这些投入已经成为了网站健康发展的包袱。”该人士还认为,只有将博客还原为网络日志,让明星原名也好,匿名也好,真正说些心里话,才是真的精神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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